平顶山|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四 )


(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011年12月前入伍的须提交退役士兵证件和户口所在地退伍安置部门出具的证明;2011年12月后入伍的须提交退役士兵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
(四)少数民族考生: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及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
(五)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台湾省籍考生:省外侨办出具的《河南省归侨侨眷证明信》或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居住在本省的眷属可参照执行 。 )
第二十二条 凡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或技能拔尖人才拟录取的考生 , 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 公示结束后 , 报省招办审批 。
第二十三条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
第二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 , 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体检 , 对在规定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 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 , 我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 , 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
第二十五条 男女生比例:我校除煤矿开采技术专业不招收女生外 , 其它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
第七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六条 在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 , 纪委、监察审计处全程参与并监督;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社会的监督 , 按照“严格程序 , 加强管理 , 接受监督”的原则 , 做到报名条件公开 , 选拔程序公开 , 录取结果公开 , 监督机制公开 。 学校招生监督电话:15713756557 。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第二十七条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 , 学校2020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设定为:
1、学费标准
文科类3700元/生·年 , 理工类4200元/生·年 , 医学类4800元/生·年 , 艺术类6000元/生·年 , 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2000元/生·年 , 动漫制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3个两年制专业8000元/生·年 。
学校按照国家级高职优质校可上浮比例和上浮专业规定范围内 , 设定部分专业学费标准如下:电子商务4200元/生·年 , 会计4200元/生·年 ,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4200元/生·年 , 机电一体化技术4800元/生·年 , 电气自动化技术4800元/生·年 , 计算机应用技术4800元/生·年 , 软件技术4800元/生·年 , 新能源汽车技术4800元/生·年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4800元/生·年 , 建筑工程技术4800元/生·年 , 工程造价4800元/生·年 , 护理 (含国际护理方向) 5500元/生·年 。
2、住宿费:1000元/生·年 。
第二十八条 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凡在校期间成绩优异、家庭经济困难者都可申请 , 经学校评审、公示分别给予8000元、5000元、4000元、3300元、2600元的奖励或资助 。
2、学年综合奖学金:在学习成绩突出的基础上 , 对德、智、体、美、劳进行量化综合评定 , 优秀者每人给予2000元奖励 。
3、助学活动: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 可通过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和顶岗实习等活动 , 弥补学费和生活费 。
4、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到校后申请助学贷款 , 解决学费或生活费所带来的经济困难 。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九条 新生复查 。 新生入校后 , 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 , 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 。 复查不合格者 , 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 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凡发现弄虚作假者 , 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
第三十条 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社会机构或个人 , 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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