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男子酒后无证驾车掉进鱼塘致车上一乘客死亡,获得谅解书后未履行承诺再被起诉

海口一男子
酒后无证驾驶小轿车
撞到树后连人带车掉进鱼塘
导致车上一名乘客死亡
海口一男子酒后无证驾车掉进鱼塘致车上一乘客死亡,获得谅解书后未履行承诺再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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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 , 该男子和妻子与死者父母签订《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 , 承诺在协议之日一年内向死者父母支付5万元余款 , 然而却没有兑现 。
男子酒后无证驾驶车辆后落水
车上一乘客死亡
经审理查明 , 2018年4月9日4时30分许 , 被告吴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酒后驾驶小轿车搭载周某乙、杨某沿海口市美兰区白驹大道灵山镇大林村村路由西往东方向行驶 。
行至大林村村口下坡转弯路段 , 由于吴某驾车未确保安全行驶 , 导致该车向右偏行碰撞路外的木瓜树后掉进鱼塘里 , 浸泡在鱼塘水里 , 造成周某乙死亡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
男子弃车离开现场
后向警方投案
事故发生后 , 吴某没有向警方报案 , 而是弃车离开现场 , 2018年4月13日 , 吴某向警方投案 。
2018年4月20日 ,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认定吴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 当事人周某乙无责任 。 据悉 , 小轿车的登记车主为被告梁某 , 被告吴某与被告梁某系夫妻关系 。
一年内未支付5万元余款
男子被起诉
2018年7月17日 , 吴某、梁某为甲方与作为乙方的周某、陈某(两人是周某乙的父母)签订《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 , 双方约定:甲方同意一次性先支付人民币30万元的交通事故赔偿费用 , 于签订本协议当日支付 , 甲方同意自签订本协议之日一年内向乙方支付余款5万元 , 若甲方未按约支付 , 则乙方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乙方在获得甲方本次事故的30万元赔偿款后 , 应当向乙方出具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谅解书 。
同日 , 周某、陈某给被告吴某出具《刑事谅解书》 。 后周某、陈某因两位被告逾期未付清款项 , 遂诉至法院 。
法院判决
判决生效之日起 十日内
赔偿5万元
海口市美兰区法院认为 ,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 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
本次事故中 ,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认定被告吴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 受害人周某乙无责任 。 该认定书对本次交通事故的事实认定清楚 , 责任认定准确 , 应予采信 。
事故发生后 , 原告与被告为处理该纠纷 , 双方签订《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 , 视为双方处置自己的权利义务 , 该调解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 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强制性规定 , 合法有效 , 被告吴某、梁某应按照《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约定向原告支付赔偿款50000元 。
现被告逾期未支付该赔偿款 , 原告诉请被告支付50000元 , 法院予以支持 。 被告吴某、梁某提出之前周某、陈某同意在被告吴某出狱后一年内才支付5万元赔偿款 , 未提供证据证明 , 与双方所签订的协议内容不符 , 法院不予采纳 。
对此 , 法院判决被告吴某、梁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给原告周某、陈某人民币50000元 。
来源: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海口一男子酒后无证驾车掉进鱼塘致车上一乘客死亡,获得谅解书后未履行承诺再被起诉】采访人员:王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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