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15天开出389张罚单 解读违法违规行为“灰名单”(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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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乱扔垃圾屡教不改
太仓城管追到工作单位罚
6月12日,太仓市港城中队城管队员根据小区物业公司提供的线索,对小区内未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的业主进行了处罚 。
前期,港城城管中队已全面摸排登记了辖区住宅小区及其相关物业项目负责人的情况,与物业服务企业在共建垃圾分类制度上达成一致 。
当天,城管中队执法人员接到远洋亿家物业公司打来的电话,反映四季华庭小区有居民多次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屡教不改,已通过视频资料,锁定了“关键户” 。城管港城中队队员根据核实的信息,找到当事人工作单位,出示执法证件及证据后,依据《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50元罚款 。
《条例》中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不得乱倒生活垃圾 。违反规定者,由环卫主管部门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苏州市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全市城管执法系统继续重点针对垃圾不分类投放、乱偷倒、混收混运等行为,采用网格巡查、跟踪调查等手段,加大线索排查和证据收集力度,通过教育劝阻、责令整改、从严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公众自觉遵纪守法,规范执法,保障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 。(苏报融媒采访人员 肖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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