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认识就被打” 女子婚后两次起诉离婚,最后在小区内遭丈夫追杀致死( 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的是实施家庭暴力的主体是家庭成员 , 如父母子女间、翁婿间、兄弟姐妹间遭受家暴 , 一样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
而司法实践中 , 其他家庭成员较少采用人身安全保护令措施进行家暴维权 , 原因是其他家庭成员发生家暴的可能性相对较低 , 但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存在其他家庭成员之间不了解其可以通过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情况 。
恋爱同居关系中的暴力也是家暴
网上有一种观点认为 , 男女朋友之间未结婚非家庭成员关系 , 所以男友打女友并不是家暴 , 而只是故意伤害行为 。 是这样吗?
2016年 , 我国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对家暴的定义是:在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即为家庭暴力 。 但是该法则附则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 , 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 ”
这就是说在中国 , 恋爱同居关系中的暴力 , 与婚内暴力相似 , 隐蔽性高 , 公权力不易察觉 , 也是被纳入家庭暴力 , 均受法律约束 。
而且 , 家庭暴力并不仅仅是殴打、残害等此类身体暴力行为 , 还包括限制人身自由、谩骂、恐吓等这类对精神产生伤害的行为 。 此外还有‘性暴力’也是一种家庭暴力 。
“刚认识就被打” 女子婚后两次起诉离婚,最后在小区内遭丈夫追杀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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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只有0和一万次的区别!
每一次原谅 , 都会有下一次道歉!
对家暴零容忍 ,
请不要再沉默了!
来源:现代快报、人民日报、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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