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爱晚系”非法集资案二审宣判:曹某铭被判处无期徒刑
荔枝新闻讯 6月12日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曹某铭犯集资诈骗罪案作出二审裁定 , 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曹某铭无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依法处置后 , 按比例返还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责令曹某铭继续退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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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
2012年12月至2018年4月间 , 曹某铭先后成立并实际控制南京华越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江苏爱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福晚投资控股(上海)有限公司、华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江苏福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华晚老龄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爱晚系公司 。
在此期间 , 曹某铭以年化收益率8%-36%的高额回报为诱饵 , 以签订居家服务合同艺术品交易合同等合同 , 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进行艺术品投资等为由 , 聘用、安排毕灵、岳冬、俞士新、芮箕兵、张彦森、蔡生雷等人(均另案处理)在江苏、浙江、山东、安徽、天津等18个省、市成立众多关联公司 , 以散发传单、口口相传等方式 , 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 。
曹某铭将非法集资的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集资参与人的本金及收益、部分对外投资、支付高管高额薪酬、奖励及销售团队薪酬、提成、个人支配使用、挥霍消费等 。 其隐瞒非法集资资金的主要用途 , 通过虚构投资途径、夸大经营规模及投资价值等方式 , 骗取集资参与人的信任 , 以达到持续进行非法集资的目的 。
经审计 , 曹某铭累计吸收公众资金132.07亿余元 , 至案发时 , 造成55169名集资参与人共计46.98亿余元本金未归还 。 案发后 , 公安机关对爱晚系关联公司 , 以及曹某铭、徐某玲二人名下资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 。 经审计、评估 , 财产价值7.2亿余元 。
法院认为 , 曹某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 数额特别巨大 , 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 。 根据曹某铭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 , 依法作出上述裁判 。 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 , 本案财产刑执行时 , 退赔集资参与人损失优先于财产刑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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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提示:
【集资■“爱晚系”非法集资案二审宣判:曹某铭被判处无期徒刑】本案曹某铭等人为实施集资诈骗犯罪 , 引诱群众办理会员卡 , 以优惠价格出售鸡蛋、大米、酱油等商品 , 或者定期送洗衣液、肥皂、毛巾等低价值生活用品 , 以此获取群众信任 。 频繁召集办理会员卡的群众开会宣传 , 虚构爱晚系公司实力、养老产业投资发展前景 , 安排会员参观未运营的所谓养老设施项目 , 以较高利息吸引群众投资 。
通过按月兑现利息 , 让群众彻底放松警惕 , 吸引群众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 , 加大投入资金数额 , 以骗取大量钱财 。 由于曹某铭等人无实际生产经营活动 , 只是用后期集资群众投入资金归还前期集资本息 , 以此维系资金运转 , 此种方式不可持续 , 必然导致资金链断裂 , 造成群众巨额财产损失 。
在此再次提醒广大群众:珍惜自己的血汗钱、保卫父母的养老钱、守住子女的读书钱 。 拒绝高利诱惑 , 远离非法集资 。
(来源:《零距离》采访人员/刘舒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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