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抓“警察”!见到“同行”高兴吗?

近日 , 天津公安机关通过缜密侦查 , 成功抓获两名在高速公路冒充交警招摇撞骗的嫌疑人 。 目前 , 两名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
近一时期 , 天津市界内长深、荣乌等高速公路发生多起冒充交警招摇撞骗案件 , 嫌疑人身着交警制服在高速公路互通处以过往车辆违法停车、倒车等为由进行所谓的“罚款” , 骗取车主钱财 , 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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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抓“警察”!见到“同行”高兴吗?】为了尽早破案 , 天津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会同静海分局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工作 , 很快掌握了关键线索 , 成功锁定嫌疑人身份 。 5月9日凌晨 , 专案组民警雷霆出击 , 在天津市静海区某加油站将正在准备再次作案的嫌疑人于某某(男 , 35岁 , 天津市人)、缪某某(男 , 36岁 , 天津市人)抓获 , 当场查扣作案用轿车1辆以及假牌照、交警制服、反光背心、警报器等作案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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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讯 , 于某某、缪某某如实供述了自今年以来 , 二人结伙作案 , 驾驶安装了假牌照的小轿车 , 多次于凌晨在天津市界内高速路段冒充交警伺机作案20余起、获得赃款2万余元的事实 。 经进一步审查发现 , 于某某有过犯罪记录 , 不思悔改 。 这次 , 不知悔改爱当“警察”的于某某又被“同行”戴上了手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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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1.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在日常工作中均会驾驶警用车辆执法执勤 , 处理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时会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 并告知司机到指定部门接受处罚或通过网络系统缴纳罚款 , 不会进行现场处罚、收取现金 。
2.嫌疑人一般选择在凌晨时段作案 , 地点通常是高速公路互通处或应急车道 , 一般选择在高速公路上存在违法停车、倒车等违法行为的机动车驾驶员作为作案目标 。
3.嫌疑人在作案过程中虽身着警服 , 但一些警用标志或装备明显佩戴不齐 , 且驾驶的是非警用车辆 。
4.机动车驾驶员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要遵守交通法规 , 不要给嫌疑人可乘之机 , 如遇可疑情况 , 记录下嫌疑车辆牌照号码 , 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 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 将嫌疑人绳之以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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