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实施“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服务

4月21日,新沂市首个“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权证书颁发,标志着该市进入“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模式 。
【【】新沂市实施“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服务】当日,在该市“交房(地)即发证”颁发现场,江苏柯彩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杨阳高兴地从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负责人手中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 。“感谢市各部门大力支持,我们没想到在这么短时间内办理完这么多手续,为我们项目能够尽快落地投产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这是新沂市首次实施“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工作,也是持续提升审批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重大举措 。
日前,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模式提升服务质量的通知》,在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的不动产登记模式 。江苏省是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唯一整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模式的省份 。
在贯彻落实《通知》过程中,新沂市通过环节并联、提前预审、部门联动等手段,在完成土地交付手续的当天即可为用地单位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了交地与领证“零时差” 。(徐报融媒采访人员 蒋新会 通讯员 闫长峰 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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