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罚:重罚!去年江苏对4起侵犯知识产权案开出千万罚单

中国江苏网4月22日讯 侵犯知识产权?重罚重判!采访人员从4月2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 , 去年江苏法院逾41件案件判决中适用了惩罚性赔偿 , 对4起案件开出超千万罚单 , 大大提高了侵犯知识产权成本 。
最高判罚3000万元
江苏法院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惩罚侵权行为、阻止再侵权的作用 。不断加大损害赔偿力度 , 显著提高侵权成本 。2019年 , 江苏法院近30%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通过判决结案 , 其中赔偿数额在50-300万元之间 , 即在法定赔偿最高限额300万元以下的有147件 , 300-500万元的有13件 , 500-1000万元5件 , 1000万元以上4件 。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 , 从严惩治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群体性侵权、以侵权为业等严重侵权行为 。据不完全统计 , 江苏法院逾41件案件判决中适用了惩罚性赔偿 。
其中 , 审结的小米公司等诉中山奔腾公司等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 是商标法修订后第一例明确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确定赔偿额的案例 , 也是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确定的赔偿额最高的一起商标侵权案件 , 被评为2019年江苏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该案针对侵权人在多领域刻意模仿“小米”驰名商标 , 侵权恶意明显、侵权情节恶劣、侵权数额巨大、侵权后果严重的侵权行为 , 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方式 , 全额支持了权利人5000万元及40余万元合理支出的赔偿诉求 , 体现了严厉打击严重侵权行为 , 最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价值导向 。
此外 , 江苏法院充分发挥司法激励创新、鼓励创业、保护创造的主导作用 。审结的曹某诉濮某著作权侵权案 , 是一起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苏绣绣品侵权认定的知识产权纠纷 , 判决在依法保护底稿作品著作权的同时 , 充分肯定了刺绣艺人的刺绣再创作所付出的劳动 , 明确依底稿制作苏绣绣品并非简单复制 , 而属于绣品艺术再创作 。未经同意使用他人底稿制作绣品 , 侵害他人作品改编权 。这些判决尝试对创新成果给予保护 , 促进了刺绣等传统文化及产业的健康发展 。
让权利“更快”止损 , 江苏法院通过进一步创新审判方式 , 精简诉讼环节、加快审理节奏等措施有效提高审判效率 , 使权利救济更加便捷高效 。苏州中院与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合作 , 探索专利侵权诉讼与无效审查协同审理、查明技术事实 , 尽最大努力避免专利侵权案件因被告同步提起专利无效申请而导致进程拖沓 。
同时 , 江苏法院加大对恶意诉讼、恶意投诉等不诚信行为的打击力度 。审结的郑州曳头网络公司与丁某、浙江天猫公司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先予执行案 , 被业界称为国内首例“反向行为保全”案 , 本案及时裁定恢复被删除的交易链接 , 对于有效防止删除链接给平台内经营者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 解决电子商务中的恶意投诉难题 , 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 并弥补现有立法不足 , 具有重要价值 , 以及迫切的现实意义 。
涉互联网纠纷大幅上升
以最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为工作主线 , 去年 , 江苏法院受理与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均持续稳定上升 , 共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0249件 , 审结17706件 , 案件同比有小幅增长 。从案件类型来看 , 一审案件中著作权纠纷量占比依然稳居首位 , 占比超过四成 。互联网领域新型纠纷多发频发 , 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数在2018年极速增长的基础上 , 2019年仍呈现高增长态势 , 增幅达132.65% 。此外、涉商标权纠纷 , 涉专利、技术秘密等技术类民事案件均有明显下降 , 特许经营权纠纷有大幅上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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