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两部门联手打击“炒猪”行为 各市县设立举报电话
中国江苏网4月13日讯 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日前下发《关于打击“炒猪”行为 保障生猪养殖业安全的通知》 。
《通知》要求各地高度关注部分地区出现的“炒猪”行为 , 立即排查辖区内是否存在“炒猪”团伙 , 是否存在非法经营、运输、屠宰病死猪 , 恶意传播动物疫病 , 随意散播疫情谣言等违规违法犯罪行为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迅速在生猪养殖、经营、运输、屠宰环节开展排查 , 关注生猪销售价格异常地区 , 涉嫌违法案件线索 , 要及时通报公安部门 。各地农业农村、公安部门要联合开展网上生猪销售信息排查 , 关注网络平台来源于本地的生猪销售信息 , 特别是销售价格明显偏低、涉嫌诈骗、标注虚假信息的 , 坚决取缔非法交易 。排查工作应于4月15日前完成 , 各市要对排查工作进行汇总分析 , 研判形势 , 制定对策 。各地农业农村、公安部门要分别设立“炒猪”行为举报电话 , 第一时间安排核实工作 , 深查细究 , 处理到位 。省农业农村厅涉嫌“炒猪”行为举报电话为025-86263366 , 省公安厅涉嫌“炒猪”行为举报电话为025-83525568 。各市县要参照省级做法设立举报电话 。
《通知》要求 , 各地要坚持监管与查处相结合 , 建立部门相互协作的长效机制 , 为恢复生猪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 , 依法依规查处经营、运输、屠宰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生猪 , 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等行为;涉嫌犯罪的 , 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 。各地公安部门要及时受理农业农村部门通报的线索、移送的案件 , 涉嫌犯罪的 , 要及时立案侦查;对重大案件 , 实行挂牌督办 , 一查到底;涉及黑恶势力的 , 坚决做到除恶务尽 。
(吴 琼)
【[农业农村]两部门联手打击“炒猪”行为 各市县设立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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