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来了!( 二 )


月提取额度由公积金中心参考广州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经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征求意见稿中“首次最多可以提取3个月的额度”的表述取消 。
新增“生育二孩及以上(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的家庭,缴存人月提取额度可以上浮40% 。”该上浮比例由征求意见稿的30%提高至新办法的40% 。目前广州无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未备案的提取额度每人每月1400元,新办法实施后,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的月提取额度是1400元×(1+40%)=1960元 。
(三)租住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在租赁期内提出申请 , 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租金 。
来源|羊城晚报责编|肥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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