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也要赡养老人

非婚生子女也要赡养老人吗
非婚生子女也要赡养老人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承担同样的义务 。
【非婚生子女也要赡养老人】赡养义务:
1、主要体现在衣食住行等方面 。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应妥善安排好被赡养人的膳食结构,保证被赡养人吃饱、吃好;被赡养人生?。?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 。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条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
第十一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二条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
第十三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
第十四条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
第十五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
没结婚有出生证父母分开了父沒赡养母亲想把孩子送人违法父母没有结婚 , 孩子出生的时候有出生证,那说明当时你的父母在出生的证明上是签了字的,那就是事实上的婚姻父母虽然分开了但是父亲不见赡养的义务母亲呢也不想尽赡养的义父母没有结婚 , 孩子出生的时候有出生证,那说明当时你的父母在出生的证明上是签了字的,那就是事实上的婚姻,父母虽然分开了,但是父亲不尽赡养的义务,母亲呢,也不想尽赡养的义务,想把孩子送人 , 这种行为肯定是违法的,也是法律不允许的,要办这样的事情的话,必须通过走法律程序来办 。自己的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自己的父母都健在 , 凭什么把孩子送人呢?法律肯定是不允许的 。
法律规定赡养父母的最新标准赡养父母的规定如下: 1、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2、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3、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一、可以不赡养父母的情形如下: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 , 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 。二、不赡养老人的法律后果如下: 1、子女拒付赡养费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2、虐待、遗弃老人,将受到治安处罚; 3、虐待、遗弃老人情节恶劣的,将面临刑事处罚 。 
非婚生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一、 非婚生子女 的 赡养 义务也要履行吗? 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这里所指的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和养子女 以及形成 抚养 关系的继子女 。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都是亲生子女 , 子女无法选择亲生父母 ,他们在法律地位上是相同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这种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的 , 子女不能以自己对父母的亲疏好恶等看法来选择是否赡养父母 。二、非婚生子女有哪些权益 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其本身没有过错,因此,享有以下权利: (l )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 。如果生父母或其中一方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 , 未成年的、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 抚养费 和教育费的权利; (2)非婚生子女的姓名权 。在非婚生子女无认知能力时,由其生父生母协商确定 。在其有认知能力时,自己可以做出选择; (3 )非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 (4 )非婚生子女与其生父母的婚生子女有同等 继承 其生父母遗产的权利等 。对于非婚生子女依法享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侵犯 。因此,相关法律的规定是非婚生子女同样需要 赡养老人 ,这是作为子女的一种义务 。如果有不赡养的行为那会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自然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此外对于非婚生子女有哪些权益,大家也可以做相关的了解 。三、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需被重构: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作为特定历史条件之产物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二元构架已与现代亲子法之立法意旨子女之最大利益及法治对平等、公正等价值目标的追求产生矛盾 , 从而不利于法制对自然血亲子女进行同等的法律保护 。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社会之弱势群体——子女的利益,抛弃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二元构架成为必然的选择 。我国大陆地区的 民法典 仍然坚持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二元分法,该法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 从此条规定可以看出立法者之理想在于给予所有自然血亲之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而现实却是立法者未能摆脱人类社会长久以来对自然血亲之子女所作的等级分法,把“非婚生子女”这一不公平的称谓强加于部分自然血亲子女身上 , 造成了自然血亲子女间名分上的不平等,从而致使立法者之理想追求不能完全实现 。鉴于此,我国亲子立法应顺应世界亲子立法的发展趋势,汲取其他国家先进的立法经验,取消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二元构架,将二者统一为自然血亲子女,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具体制度的设计,以保护生父母无婚姻关系的自然子女的权益 。在近几年中 , 情侣也是会在办理 结婚登记 手续前生育了自己的子女,虽然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形式上有所区别,但是在法律中明确了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所享受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同的,所以非婚生子女也是要按照规定,要履行抚养赡养父母的义务,并不可以随意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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