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越野、徒步穿越等受追捧,媒体:享受野趣请不要忽视风险( 三 )


马丽红则建议,户外运动组织者应控制好参与人数,合理设置“老驴友”和“新人”比例,同时还要承担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即应当从全体参与者的人身财产利益出发,坚持专业、谨慎、安全原则,充分履行通知、排查、告知、提醒、注意等义务,尽量回避或者降低活动风险,确保户外活动安全、顺利地实施 。
对于野游爱好者,马丽红建议,尽量选择风险承担能力更强的组织者,比如选择参加公司法人而非自然人组织的活动;尽量选择相对成熟的线路,充分预估该线路的风险,并带足装备和补给;对自己的身体作出预估,如果身体不适,不要勉强参加风险高的户外活动;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组织者发布的广告、合同、告知书、赛事相关通告、邮件记录、公众号推文记录、聊天记录、视频记录、GPS定位记录,甚至录音录像等,以备出现侵权纠纷或者安全事故时有相应的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在户外活动过程中,一定注意尽量不要落单,要与外界和队友保持联系,出现风险的时候要冷静自救,不要随意涉险;必要时购买有针对性的意外保险,保障风险发生得到经济补偿 。另外,户外运动参与者之间应履行必要的互相帮助义务 。若在事故发生时,其他参与者(包括组织者)放任损害后果的发生,没有履行积极救助义务则有可能被判决承担相应责任 。”马丽红说,有关部门也要加强对自然区域的管理,做好风险预防和提示工作,增强及时救助能力,力争减少人身和财产损失 。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保险研究所研究员张俊岩也提出,人们在参加野游等户外运动时可以考虑购买商业保险来转移风险 。一般的人身意外险并不承保被保险人进行潜水、攀岩、探险等高风险运动所造成的意外身故或伤残,投保时要注意看清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条款,要投保包含高风险运动意外伤残保障以及附加医疗费用保障的产品 。
在张艳霞看来,参与者自愿参与户外运动,既是风险的潜在制造者,也是风险的潜在承担者 。为避免户外活动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以及由此可能引起的法律纠纷,参与者应增强安全意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参加适当的活动;应遵循基本规则,注意保护他人 。一般而言,对于运动规则范围内的正常技术动作造成的损害,不会被认定为故意或重大过失,但如果超出技术动作之外的故意伤害或恶意犯规,就可能被认定为存在侵害的主观过错,进而需承担侵权责任 。
如果野游出现危险需要救援,那么救援费用一般由谁承担?
张艳霞说,如果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突遇自然灾害需要救援,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旅游景区对游客具有安全保障义务,此时的救援应该是无偿的,由景区经营单位来承担救援费用 。如果游客擅自进入已经明令禁止的区域,导致出现危险需要救援,则该救援属于有偿救援 。
“目前,我国尚未统一出台相关规定来明确野外救援是有偿还是无偿 。即使当地政府规定救援为无偿救援,而旅游法作为上位法具有更高法律效力,参加救援的当地政府及机构仍然有权根据旅游法的规定要求游客或者活动组织者承担救援费用 。”张艳霞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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