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离婚做财产公证是否有效?( 二 )


1.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当然这种约定应当是在夫妻一方欠债之前 。
2.债务是夫妻一方所负担的 。
3.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才对第三人发生效力 。
对于第三人“知道”的理解:关于第三人如何知道该约定,既可以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告知,也可以为第三人曾经是夫婚内财产协议时的见证人或知情人 。
所谓“知道”是指不但知道该约定,而且知道该约定的具体内容 。夫妻一方或双方对此有告知义务 。
如何判断第三人是否知道该约定,夫妻一方或双方负有举证责任,夫妻应当证明在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时,第三人确已知道该约定 。
四、结语离婚前的婚姻财产公证,即婚姻财产协议的公证,是为了证明夫妻双方就婚姻财产制度达成的协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以及约定了在婚姻财产制度中获得的财产的分配方式和原则 。
婚内财产协议有助于预防和减少纠纷,节省司法资源,提高法庭诉讼的效率 。
一般情况下,婚后财产协议对于夫妻双方都是有约束力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财产公证是否有效的关键更多的是该协议是否对第三人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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