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付借钱不还的人(对于借钱不还的人)

在我们的生活中,个人之间借钱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 。但是很多人都有拒不还钱的动作,经过多次交涉也没有什么后果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应对这种情况呢?最有效和最广泛的方法是提起诉讼 。
1.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借据等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债权凭证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凭证未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进行了事实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备债权人资格的,决定驳回诉讼 。
【如何对付借钱不还的人(对于借钱不还的人)】因此,如果贷款人没有借条等借款书面证据,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予以支持,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担保证明、对方部分还款证明等 。只要上述证据足以证明双方债务的存在,贷款人仍可起诉 。
2.起诉期限与约定还款期限有无关联?
《民法典》第675条规定,借款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 。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规定仍不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督促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归还贷款 。因此,贷款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但应给予借款人必要的准备时间 。
约定还款期限的,贷款期限已过,贷款人起诉时应注意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诉讼时效超过三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债权失去法律保护 。为防止超过诉讼时效,贷款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采取相应措施中止诉讼时效 。
3.当贷款人想到利息时,法院会怎么做?
法院会在三种情况下处理出借人想法的利息:一是出借人和借款人没有约定利息,人民法院不会支持出借人支付利息的想法 。第二,利息约定不明确的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以及贷款人支付利息的想法,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外,借款人与贷款人对借款利息约定不明确,贷款人认为有利息的,人民法院应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根据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认利息 。四、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
4.我可以要求配偶偿还贷款吗?
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义为共同事业或者为抚养赡养的责任借款的,可以视为夫妻共同借款,要求丈夫(妻子)偿还债务 。
但在以下情况下,贷款人不能要求借款人配偶偿还贷款:1 。借条中已明确约定该笔借款为单方借款,与配偶无关,已由贷款人确认;2.配偶一方在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中的责任;3.夫妻一方串通第三人虚构债务,第三人认为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
5.借款人下落不明怎么办?
借款人下落不明,法院审理通知书无法送达的,法院受理案件后,可以通过公开送达方式作出缺席判决,并对其财产履行追偿责任 。
6.判决生效后,对方仍拒不还款?
借款人逾期不还的,贷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后向法院申请强制履行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依法予以罚款、拘留,同时冻结被执行人的账户,并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进行名誉处罚 。对于拒不履行法律责任、拒不配合法院履行工作的“老赖”,执法机关将依法采取最严格的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被作为个人对待,被列入黑名单的老赖,会给他的事业带来很大的不便,他的孩子也会受到影响 。
最后,建议所有出借人在借款时,都要有完善的借条和资金流向,这样可以提高后期催收的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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