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栋楼27天产生近40万元水费 供水部门3年无解( 二 )


包头市供水总公司有关部门一名工作人员说 , 该楼管道因漏水于2014年12月15日维修过一次 , 但由于水表一直估算读数 , 无法查明漏水时间及漏水量 。据该楼业主之一史先生介绍 , 他们通过竞拍购买该楼 , 2014年1月拿到房本 , 12月他们雇佣的物业接收了大楼 。
“当时我们的工作人员交接了水费的事 , 由于水表在水面以下 , 就没查看水表 。只是看了之前的水费交费单 , 发现上面没有欠费 , 就没在意 。”史先生说 , “我现在才知道在我们接收之前 , 水表读数就都是估算的 。连水费起算点都稀里糊涂 , 是一笔糊涂账 。”
内蒙古星洋律师事务所律师杜亨认为 , 用水花钱天经地义 , 但必须让购水者明明白白消费 。用户在物业交接过程中没有仔细查看水表读数 , 也有过失 , 但以此让用户承担全部的“天价”水费糊涂账显失公平 , 不查明情况就停水 , 也侵犯了用户的权利 。内蒙古党校政治学教研部教师屈博说 , 供水事关民生 , 供水公司是具有公用事业性质的单位 , 这栋大楼窗口单位众多 , 从维护公共利益的角度讲 , 断然停水有失妥当 。
“由于种种原因 , 我们的工作确实存在瑕疵 , 下一步我们会与用户沟通协商解决这个问题 。”包头市供水总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说 。目前 , 东河区人民政府已召集供水公司和用户进行座谈 , 商议解决方案 。
编辑 倪艳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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