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通报|以案释法|企业未按规定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被罚6千!

案件通报|以案释法|企业未按规定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被罚6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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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执法人员对某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卫生监督检查时发现 , 该机构在给某用人单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发现了10名疑似职业病和27名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 , 但该机构只是通知了用人单位 , 未将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禁忌证告知劳动者本人 。

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违反了《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 , 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 同时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 。 发现职业禁忌的 , 应当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规定 , 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二十七条第(五)项对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作出警告、罚款人民币6000元的行政处罚 。
以案释法
本案中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将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禁忌证告知了用人单位 , 用人单位有义务将体检结果告知劳动者 , 为什么还要被处罚?
为了维护劳动者的知情权 ,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 , 而《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在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及职业禁忌症时 , 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及用人单位 。 职业健康检查的目的就是为了发现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禁忌证以及可能的其他疾病和健康损害 , 从而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

小编提醒:劳动者有权知晓自己的体检结果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履行相应的法定告知义务 , 切不可为了方便而请用人单位代劳 , 若当面告知有困难 , 可通过快递、短信、电话等形式亲自告知劳动者本人 , 且要留存记录入档 , 以备查验 。 用人单位在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来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时 , 应当及时如实告知劳动者健康检查结果 , 否则将受到处罚 。
文章来源:无锡卫生监督 , 由职业病网整理
【案件通报|以案释法|企业未按规定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被罚6千!】责编:周丙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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