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住证申领要求有调整! 北京市居住证办理条件


北京居住证申领要求有调整! 北京市居住证办理条件

文章插图
北京市居住证办理条件(北京市居住证办理要求有所调整!)
疫情防控期
办理居住证的相关要求有所调整 。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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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因疫情原因符合一定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为确保因缓缴社会保险费而无法提供“在京连续6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流动人口能够正常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现调整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要求 。
1.单位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一是申请人在京提交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3月份申请,提交2019年9月、10月、11月、12月在北京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
4月份申请,提交2019年10月、11月、12月在北京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
5月份申请,提交2019年11月、12月在北京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
6月份申请,提交2019年12月份在北京缴纳的社保证明;
7月份申请,提交2019年12月份在北京缴纳的社保证明;
8月份申请,提交2020年1月份在北京缴纳(缴清)的社保证明;
9月份申请,提交2020年2月份在北京缴纳(缴清)的社保证明;
10月份申请,提交2020年3月份在北京缴纳(缴清)的社保证明;
11月份申请,提交2020年4月份在北京缴纳(缴清)的社保证明;
12月份申请,提交2020年5月份在北京缴纳(缴清)的社保证明;
2021年1月恢复正常;
二、申请人需要在提交的社保缴纳凭证上作出承诺,格式为“因我所在单位(公司名称)延迟缴纳社保,我提交的凭证缺少*月,*月┄社保缴纳记录,如有虚假,我自愿接受处罚 。和签字日期” 。工作人员将重新制作并保存电子文档 。
二 。单位未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交的在京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不变 。
除了权利要求要求之外
疫情防控期
北京市居住证和北京市居住登记卡信息资源网
自动延长有效期的便利措施
为减少人员流动和外出,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公安局温馨提醒:
1.《北京市居住证》和《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有效期届满日在2020年1月1日(含)以后的,无论居住证(卡)持有人能否及时回京并及时申请在京签注,系统自动将《北京市居住证》和《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有效期延长至疫情公布后两个月 。
2.符合上述条件的《北京市居住证》和《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持有人,在疫情公布前和公布后两个月内办理签注手续的,其《北京市居住证》和《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有效期的起始时间为上一个签注周期有效期的终止时间 。
北京居住证电话:89735900
北京居住证办理指南
处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北京市居住证》(含换领新证):
1.来京人员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
2.申请人《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有效期已满5个月不满7个月,且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和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换发《北京市居住证》 。
注意:
①在北京有合法稳定就业(指未来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的可能性);
②在北京有稳定住所(指未来在本市有可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3)在京连续就读(指在本市中小学就读,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科研机构就读) 。

搬运材料
1.申请人以居住登记卡作为居住时间证明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 。申请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
【北京居住证申领要求有调整! 北京市居住证办理条件】2)居住登记卡
3)申请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连续学习证明之一:
①选择合法稳定就业者:提供合法稳定就业证明 。申请人现居住地地址与居住登记卡不一致的,还须提供与填写的现居住地地址一致的在京居住证明 。
②对于选择合法稳定住所的:网上提供合法稳定的信息资源证明其住所 。
③选择继续学习的,应提供继续学习的证明 。同时,申请人现住址与居住登记卡不一致的,还应当提供与填写的现住址一致的北京市居住证明 。
2.申请人以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作为居住时间证明的,应提供以下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 。申请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
2)申请人在北京连续6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连续缴纳6个月的起止时间是指申请当月的上一个月提前连续缴纳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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