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埋母案被告人妻子发声-陕西埋母案最终判决( 二 )


 
另查明 , 被害人王桂芳对被告人马某宽的行动表现原谅 。在开庭审理进程中被告人马某宽自愿认罪认罚 , 认罪悔罪 。
 
靖边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为 , 被告人马某宽故意非法剥夺他人性命 , 其行动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马某宽犯故意杀人罪的犯法事实及罪名成立 , 依法予以支撑 。被告人马某宽的行动未造成被害人逝世亡的效果 , 系犯法未遂 , 依法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分 。
 
但鉴于被告人马某宽故意杀戮生母 , 犯法动机拙劣 , 手腕残暴 , 社会影响恶劣 , 应从严控制对其从轻处分的幅度 。指定辩解人辩护被告人马某宽系犯法未遂 , 且自愿认罪认罚 , 并取得被害人原谅 , 与查明的事实一致 , 依法予以采用 。公诉机关对被告人马某宽的量刑建议恰当 , 依法予以采用 。
 
靖边县人民法院当庭作出宣判 , 以被告人马某宽犯故意杀人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对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 , 依法予以没收 。宣判后 , 被告人马某宽当庭未表现上诉 。
 
【陕西埋母案被告人妻子发声-陕西埋母案最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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