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医大女生被杀案凶手被判死刑-南医大女生案件审判结果

28年前,南京医科大学产生了一起强奸杀人案,犯法嫌疑人将受害者谋杀后便投入教学楼外的一窨井内,学校发明受害者失踪后便进行了调查,当查到犯法嫌疑人的时候便趁机逃走了,没想到这一逃就是28年,不过正义永远不会缺席,近日警方已经将该犯法嫌疑人捉拿归案,而法院也宣告南医大女生被杀案凶手被判逝世刑,这个成果也算是还受害者一个公平了 。接下来,大家可以和资源网小编一起详细懂得一下哦~
 

南医大女生被杀案凶手被判死刑-南医大女生案件审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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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医大女生被杀案凶手被判逝世刑
 
备受大众关注的“原南京医学院(现南京医科大学)女学生被杀案”今日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92年3月20日22时许,被告人麻继钢在南京市汉中路140号原南京医学院校园内,发明被害人林某独自在教室自习,遂持铁棍将林某胁迫至该教学楼天井处强行产生性关系,期间因遭到对抗,用铁棍多次击打林某头部 。
 
后因担忧罪恶败露,麻继钢将林某拖至教学楼外,将林某头朝下投入窨井后盖上井盖,后又将林某的书包、书本、衣物等随身物品投入旁边另一窨井内 。作案后,麻继钢因形迹可疑被校卫队员盘查时逃离现场 。同年3月24日,林某的尸体被发明 。经鉴定,林某系被他人用钝器击打头部致颅脑损伤合并溺水引起机械性窒息而逝世亡 。
 
资源网 法院以为,被告人麻继钢故意非法剥夺他人性命,致一人逝世亡;以暴力、胁迫手腕强奸妇女,其行动已触犯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 。经审讯委员会讨论决议,被告人麻继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逝世刑,剥夺政治权力毕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议履行逝世刑,剥夺政治权力毕生 。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朱某某(林某母亲)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撑 。
 

南医大女生被杀案凶手被判死刑-南医大女生案件审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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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报道 
对于人们广泛关注的麻某刚将被判处何种刑罚这一问题,采访人员采访了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履行主任常璇律师 。常璇告知采访人员,依据《刑法》的相干规定,故意杀人罪应处逝世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罪致使被害人重伤、逝世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效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逝世刑 。
 
在案件审理中,法院会联合被告人是否存在坦率、立功,是否积极赔偿被害人家眷,是否获得被资源网害人原谅等情节,并综合斟酌犯法动机、手腕、损害对象、犯法后态度等因素的基本上量刑 。而麻某钢杀人后叛逃28年,在学校里作案等,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因从重处分的情节 。
 
常璇表现,由于该案产生在1992年,即“97年刑法”实行之前,因此该案审理进程中还涉及刑法实用问题 。依据“从旧兼从轻”的法律规定,如果“79年刑法”不以为是犯法的,实用当时的法律;如果“79年刑法”以为是犯法且应该追诉的,依照“79年刑法”追究刑事义务,但是“97年刑法”不以为是犯法或者处刑较轻的,则实用“97年刑法” 。常璇同时指出,这一原则对本案判决成果应该不会发生影响,因为新、老刑法中对于强奸罪与故意杀人罪的规定根本一致 。
 
常璇告知采访人员,依据刑法规定和以往的案例,她以为麻某刚将有可能被判处逝世刑或无期徒刑 。
 
隐匿身份28年,嫌犯终落网
 
1992年3月24号,南京警方接到原南京医学院报警,当时在南京医学院医学系88年级6班就读的学生林某下晚自习后失踪,4天后,也就是3月24日下午,林某的尸体在学校教学楼天井内的窨井中被发明 。经法医检验,逝世者系被钝器击打头部并实行强奸后,按入窨井中逝世亡 。
 
此案轰动一时,引发社会普遍关注 。案发后,市公安局全警发动,抽调数百名精悍警力组成专案组,持续数月开展大范围访问调查,核查线索数千条,访问排查人员超过1.5万人,由于当时资源网技巧条件有限,案件一直未破,但当年现场勘验的症结物证被妥当保管至今 。
 
多年来,南京警方一直没有废弃案件的侦破工作,市公安局几代刑侦人,多轮次组织开展专案攻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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