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案26年后再审改判无罪( 二 )


 
经过多年申述,2019年3月1日,江西高院对张玉环案作出再审决议 。再审决议书显示,江西高院以为张玉环提出的申述理由符合重新审讯的条件,决议由江西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
 
7月9日上午九点,张玉环案在江西高院第四审讯庭公开开庭再审,律师王飞和尚满庆出庭为张玉环做无罪辩解 。
 
法庭上,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发表出庭看法,建议改判张玉环无罪 。出庭检察官称,原审认定的物证证明力不足,三份物证都不能直接证实张玉环实行了犯法行动,因此本案无任何客观证据 。而张玉环的两份有罪供述,前后抵触,在作案地点、手腕、抛尸时光等主要环节存在重大差别,真实性存疑 。原审讯决仅以一份有罪供述定罪,先供后证,与事实不符,因而建议法院改判无罪 。
 
张玉环在最后陈说中再次重申冤枉,称口供是在刑讯逼供下作出,超过26年的牢狱让他妻离子散,恳请法庭还他一个公平 。
 
8月4日,江西高院对张玉环案再审宣判,最终以“原审讯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布张玉环无罪 。
 

张玉环案26年后再审改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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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时光线:
 
1993年10月24日,凶案产生后,张玉环被锁定为嫌疑人 。
 
1995年1月26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讯决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逝世刑,缓期两年履行 。一审宣判后,张玉环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
 
1995年3月30日,江西省高院以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讯 。
 
2001年11月7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后保持原判 。张玉环仍不服,再次提出上诉 。
 
2001年11月28日,江西省高等人民高院作出终审讯决,驳回张玉环上诉,保持并核准原判 。
 
2004年-2018年间,江西省高等人民法院与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六次对服刑期间的张玉环依法减刑 。
 
2017年8 月22日,张玉环向江西省高等人民法院提交刑事申述书 。
 
2018年6月8日,江西高院对张玉环案立案复查 。
 
2019年3月1日,江西高院作出再审决议,将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 。
 
2020年7月9日,张玉环案在江西高院再审,将择期公开宣判 。
 
【张玉环案26年后再审改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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