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军家属保障又有新突破 军人家属随军的政策


随军家属保障又有新突破 军人家属随军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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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信息资源网的一群朋友咨询我 。部队从内地迁到西藏 , 因为单位集中分批办理入伍 , 家属户籍也没有随时转移 。估计最早也要半年多 , 不出意外就是除夕了 。
然后 , 问题来了 。他以前是驻村干部 , 随部队领取失业补助 , 现在两地实际分离是因为移民造成的 , 探亲的类型和时间表也发生了变化 。咨询探亲路费能否补发 , 随军失业人员和两地分居费用能否同时领取?
按照以往的说法 , 这些问题似乎是矛盾的 。既然是随军 , 两地怎么可能分离 , 配偶探亲怎么可能有费用?然而 , 如上所述 , 知道这种特殊情况的人并不少数 。于是我想了想 , 查阅了信息资源网并制定了一些规则 , 做了一些探索性的回答 。

首先说说探亲 。新政规定 , 《关于实施军队休假探亲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有一段:
本通知所称不在同一地区居住 , 是指干部、士官的居住地与其父母或配偶不在同一地级市或地区(含配偶为军人的部队的居住地) , 实际不在同一地区居住 。
因为部队移动了信息资源和网络防御 , 导致部队驻地和配偶户籍所在地与部队不一致 。如果符合这个规定 , 那么这个干部就属于两地分开的干部 。

【随军家属保障又有新突破 军人家属随军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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