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报废年限新规定( 二 )


2、9座以上非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20年;
3、旅游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20年;
4、微型货车和19座以下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不可申请延期;
5、20座以上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可申请延期至12年;
6、带拖挂货车、矿山作业车,报废年限为8年,可申请延期至12年;
7、三轮农用车,报废年限为6年,可申请延期至9年;
8、四轮农用车,报废年限为9年,可申请延期至12年;
9、正三轮摩托车,报废年限为7年至9年,可申请延期至10年至12年;
10、其他摩托车,报废年限为8年至10年,可申请延期至11年至13年;
11、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12、轻型货车和大型货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13、全挂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14、半挂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15、半挂牵引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16、吊车、消防车、钻探车、专项作业车等专用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适当延期,签注至2099年12月31日;
17、其他汽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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