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交满15年就不用交了吗?十大重点问答请收好,千万别误解了~

缴了15年社保不能在北京领养老金,为啥?
 
先来看看这个新闻:
 
刘阿姨生于1965年3月,1996年1月在老家参加工作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1999年4月到北京工作,2010年7月在北京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账户缴纳各项社保,直到2015年3月年满50周岁 。
 
这期间,刘阿姨补缴了2000年1月至2010年6月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并交纳了滞纳金 。
 
由此,到退休时,刘阿姨在京缴纳社保的时间为:2000年1月-2010年6月(补缴),2010年7月-2015年3月(正常缴纳),累计达15年 。
 
但等刘阿姨办理退休想在北京领养老金时,人社局的却告诉她,“不满足在京领取待遇的条件”,理由是“依据2009年国办发66号文件,该同志账户类别为‘临时账户’ 。”
 
什么是临时账户? 
在北京退休需满足三个条件:
 

  • 到达退休年龄;
  • 在北京一般账户正常缴费10年;
  • 累计缴费满15年 。
 
注意,这里说的是“一般账户” 。
 
基本养老保险账户分为“临时账户”和“一般账户”两种 。
 
按照规定,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后在非户籍所在地建立的账户均为临时账户 。
 
超龄职工(男士超过50周岁、女士超过40周岁)想换到大城市工作,如果拿不到户口,社保关系是不能转移的,也就别指望享受转入地的退休待遇了 。
 
刘阿姨在北京建立的社保账户时是2010年7月,此时她已经45周岁,超过40周岁了,所以不符合在北京退休的规定 。
 
养老保险不会交=白花钱 
大家常说的社保,其实包括了“五险一金”,在异地转移中,真正变动的只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公积金 。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
 
而在可以转移的三个(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公积金)中,只有养老保险是可以在同一个账户中续交的 。
 
很多小伙伴到了新的城市,找到新的工作,只关心工资涨了多少,却不管自己的社保,只是被动交钱!交钱!再交钱!
 
其实,受换城市工作影响最大的就是养老保险 。
 
隔壁老王,户籍河北,在北京工作了8年,在天津又工作了7年,到退休的时候,每个地方累计缴纳的养老保险都不足10年,最后只能回户籍地河北办理养老金领取 。
 
  •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2016年北京的社会平均工资是7706元,天津是5265元,而河北只有4367元,高下立现 。
  •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按照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一个城市到另外一个城市,你的个人养老金可以全部转走,单位为你缴纳的20%养老金却只可以转走12% 。
 
跨省换工作需要这样“算计”一下养老金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6条第2项规定: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正常缴费年限满10年的,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我们来看看,不同情况下流动就业者的养老金领取规则:
 
社保交满15年就不用交了吗?十大重点问答请收好,千万别误解了~

文章插图
 
 
如果必须换城市工作,怎么才能减少损失? 
1、如果你老家的薪资水平没有你工作过的地方高,建议你不要经常开启“流浪模式”,一定要确定其中有一个工作过的地区你累计缴满10年!
 
2、虽然《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规定是要在当地缴满10年,但从目前各地的规定看,养老金的领取一般要累计缴满15年,到退休年龄才能终身享受养老金 。
 
达不到条件怎么办?这里有两个选择 。
 
第一、如果是缴费不够十五年的,你到退休年龄了不管以前已经交了10年还是5年,都可以选择一次性结算清楚,然后你就可以拿到你个人部分的钱,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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