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样|买了400万化妆品后,说好的赠品却不给了!( 二 )


虽然檀先生和资生堂公司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口头合同是存在的,与书面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小样|买了400万化妆品后,说好的赠品却不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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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还是有合同的,因为合同的成立形式,可以包含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虽然这个在专柜采购的行为就像日常的购买行为一样,并不是白纸黑字签了正式的文本合同,但是实际上双方通过口头形式,并且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语音沟通的形式,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达成了一致的意见。”
律师表示,就双方现有的聊天记录,是完全可以看出合同条款的,檀先生可以收集详细证据,向法院起诉资生堂公司合同违约,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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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履行中,双方对于赠品的种类和数量有争议,公司有没有必要履行承诺呢?
“我们认为是有必要的,因为它虽然是赠品,不是获准正式销售的产品,但它本身也是有价值的,团购客户在进行这单团购的时候,也有考虑到赠品的价值,才达成了这单交易。所以双方既然在意思表示中,包含了对赠品内容和数量的认可,就应当践行对这个团购客户的承诺。”巫蓉说。
商家不履约给赠品 属于违约行为!
檀先生从事的是大额商业采购,因此他与商家的争议不能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是应该诉诸于《合同法》。
作为普通消费者如果在日常购买中,与商家有赠品方面的争议,该如何处理呢?
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购买前商家承诺会有赠品,实际履行却不给赠品,或者以次充好的,属于违约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继续履约,按承诺给到赠品。
同时,赠品也跟正品一样,受到消法保护,商家要保证产品质量。如果协商无果,商家拒不履行赠品有关约定,消费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货退款。
来源:江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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