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第一!价值45万的"羽绒服选购指南"来了→( 三 )


当事人委托上海道博商务有限公司运营其开设“CANADA GOOSE官方旗舰店” , 运费费用按照销售收入的5.8%-8%不等 , 故单个广告页面制作费用无法单独计算 。
另查 , 当事人在其官方天猫旗舰店“FAQ常见问题-退款说明”中发布“涉及已损坏或已经使用过的商品 , 若因质量问题退款 , 如有必要需经权威质检部门或Canada Goose质量部门鉴定 , Canada Goose保留最终判定权 。
”当事人的上述条款内容擅自扩大了自身对产品的判定权 , 排除了消费者因产品质量瑕疵问题依法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
上述事实 , 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当事人的受委托人的询问笔录、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等证据证实 。
我局于2021年6月1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沪市监黄罚听告〔2021〕第012021000172号】 , 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及听证申请 。
当事人在天猫旗舰店发布“我们的所有羽绒混合材料均含有Hutterite羽绒 , 这是优良且最保暖的加拿大羽绒”的广告内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 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 ”的规定 , 构成了广告含有虚假的内容 , 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
鉴于当事人所销售的商品不属于重点商品;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当事人在网店设立之时已发布涉案广告 , 涉案广告对于商品销量影响无法对比;单从2020年当事人天猫旗舰店网页点击量达到1.81亿次 , 销售额达到人民币1.67亿元(2020年之前数据无法提供)来看 , 当事人在天猫旗舰店所制作的涉案广告有一定社会影响;违法广告仅在当事人自有经营场所进行发布;当事人系初犯 , 一年内未因同类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告诫等因素综合考量 , 决定对当事人按一般幅度处罚 。
当事人在天猫旗舰店“FAQ常见问题-退款说明”中发布“涉及已损坏或已经使用过的商品 , 若因质量问题退款 , 如有必要需经权威质检部门或Canada Goose质量部门鉴定 , CanadaGoose保留最终判定权 。 ”的文字内容的行为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 , 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下列权利:……(六)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
”鉴于当事人已将“涉及已损坏或已经使用过的商品 , 若因质量问题退款 , 如有必要需经权威质检部门或Canada Goose质量部门鉴定 , Canada Goose保留最终判定权 。 ”修改为“涉及已损坏或已经使用过的商品 , 若因质量问题退款 , 如有必要需经权威质检部门或Canada Goose质量部门鉴定 , Canada Goose将根据鉴定结果确定退款事宜 。 ”且并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 , 发布虚假广告的 ,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 , 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 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 , 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 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 , 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 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 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 ”的规定 , 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二、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三、罚款人民币450000元整 。
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二条:“当事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 , 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 , 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 , 分别给予警告 , 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 , 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 没有违法所得的 , 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的规定 , 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警告 。
综上 , 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一、警告:
二、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
三、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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