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歇人不歇店”涉嫌违规 餐饮从业者可“分时”共享店铺吗?

在北京的街头巷尾 , 有一些餐饮店会被分时段租给不同的外地务工者 。 他们分别经营不同的餐饮服务内容 , 例如:早餐包子铺、午餐快餐、晚餐烧烤等 。 这种经营方式 , 既可以减少经济成本 , 又可快速投入运营 。 专家指出 , 这样的运营方式虽然降低了成本 , 但很可能违反“一地一证”的有关规定 , 且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 另有市场监管人员表示 , 这种“分时”运营模式在实际监管中存在难以取证的问题 。
11月10日凌晨2点 , 位于北京朝阳区的某家餐饮店内 , 专门从事早餐工作的赵铭和妻子已经开始了一天的忙碌 。
夫妻俩来自安徽农村 , 在北京打拼已有20个年头 , 现在他们租下了一家店面的“早间”使用权 。
从凌晨1点到上午11点间 , 夫妻俩制作包子蒸饺、鸡蛋米粥给上班族们;到中午他们下班后 , 这家店就会变成一家川菜馆子 , 客人络绎不绝;而到晚上 , 店面又会成为一家烧烤店 。 很明显 , 这家店铺的早中晚三个时段分别被承包给了不同的店家 。
这种经营方式合规吗?《工人日报》采访人员进行了采访调查 。
店面利益最大化
【“歇人不歇店”涉嫌违规 餐饮从业者可“分时”共享店铺吗?】这种“分时”共享店铺的做法被赵铭称作“歇人不歇店” 。 他告诉采访人员:“这样出租店铺房东赚得多 。 ”采访人员了解发现 , 这种共享店铺的经营模式在北京并不少见 。 早餐租赁是最常见的 , 因为有的店面专门经营火锅、炒菜 , 早间时段店铺无法有效利用 , 不如转租给别人 , 让店面得到充分使用 , 使利益最大化 。
虽然这些早餐店并不少见 , 但是在网络平台却很少找到它们的身影 。 打开诸如大众点评等生活类平台 , 这种分时租赁的早餐店一般都不显示 。 比如西城区的一家海鲜店虽把早餐时段租赁出去 , 但大众点评只显示这家海鲜店的介绍评价 , 只有翻看评论后才会发现该店还有早餐经营 。
许多消费者对于店铺“分时”经营并不在意 , 即便知道也没有过多疑问 。 大多数人认为只要吃得健康新鲜就好 。 但值得注意的是 , 有律师指出 , 这种情况存在违反食品经营许可“一地一证”原则的可能性 , 导致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隐患大大增加 。
从业者不明就里
当采访人员询问赵铭关于“一地一证”原则时 , 赵铭表示自己并不清楚 。 “在我们安徽村里 , 大部分都是外出做早餐的 , 只要健康好吃就行 。 ”他告诉采访人员 , 现在的店面是通过亲戚认识的中介租到的 , 每个月租金1.4万元 。
赵铭向采访人员表示 , “分时”租赁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成本低 , “做早餐的都是一家人 , 不需要请员工 , 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等 。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相对自由 , 没有束缚 。 赵铭夫妻二人如今都已50岁出头 , 直到现在还做早餐生意是为儿子结婚做准备 。 “等他娶到媳妇就不干了 。 ”赵铭笑着对采访人员说 。
而采访人员调查发现 , “分时”租赁途径非常简单 , 只要上网打开生活类服务平台 , 搜索“临街店铺租赁”会有许多联系方式 , 拨通电话告诉中介自己需要“分时”租赁 , 很快就能选到心仪的店面 。
采访人员以租赁为由联系了一家位于望京附近的店面 , 店主明确表示可以“分时”租赁 。 当采访人员问到“一地一证”原则时 , 房东告诉采访人员:“都是小本生意 , 食品只要健康新鲜不出事情 , 不会有人调查 。 ”他还告诉采访人员 , 自己是合规合法取得了经营许可证 , 只要是在这个食品大类下都可以经营 , 自己“分时”租赁快10年了从来没有遇到过被查的情况 。
相关法规需完善
针对上述情况 , 采访人员联系了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夏孙明律师 , 他表示 , 首先 , 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 , 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
其次《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 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 , 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 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 如果分别从事三餐经营的经营者“共用”同一、不可分割的经营场所 , 甚至“共用”同一营业执照 , 违反食品生产经营“一地一证”原则 。
根据上述两条规定 , 这种“分时”租赁的经营者已经违反了“一地一证”原则 , 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 。
夏孙明还指出 , “一地一证”原则旨在限定经营者从事食品经营需要事前取得行政许可这一前置程序 , 并在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食品经营活动 。 目的是便于市场监管主体对经营者进行管理 , 便于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服务 , 亦便于消费者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进行追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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