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月流水3000万,这个钱不能赚!

今年10月28日
江苏南通警方捣毁了一个
为境外诈骗团伙、赌博窝点等
提供银行卡并进行洗钱服务的犯罪团伙
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
经查 , 该团伙组织者为一对夫妻
他们一个在银行工作
另一个是通讯营业厅员工
【2个月流水3000万,这个钱不能赚!】南通警方经过深度研判和长期摸排 , 确定这个犯罪团伙的集中活动地点 , 位于南通通州区某小区一出租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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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深夜 , 警方突击行动 , 破拆门锁 , 冲进屋内 , 将6名正在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当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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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宋律钊:
犯罪嫌疑人主要利用自己的亲戚朋友去南通本地的银行开卡 , 为他们提供银行卡 , 这个团伙就利用这些银行卡 , 为境外的赌博团伙、诈骗团伙 , 提供洗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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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抓捕现场 , 警方发现 , 犯罪嫌疑人在白板上详细列举了帮助境外诈骗团伙、赌博网站等进行赃款分流洗白的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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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现场查扣手机20多部 , 银行卡百余张 , 经查这些银行卡在短短2个多月内 , 流水就超过3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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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 犯罪团伙的两名组织者 , 分别在南通某银行和某通讯营业厅工作的夫妻档马某、黄某 , 以及其他16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聚焦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为洗钱行为“提供资金账户” , 提供账户的人会被立案追诉 , 最高刑罚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 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 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 , 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警方提醒

1、当前 , 随着国家“断卡行动”的深入开展 , 对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和支付账户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 , 在遇到类似的平台和个人时 , 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 , 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 。
2、不要轻易被网络上所谓的高额利润所诱惑 , 更不要随意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信息 , 支付账号等 , 以免沦为犯罪分子实施违法犯罪的帮凶 , 使自己身陷囹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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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 江苏警方 通讯员 马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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