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今起实施:不得大数据杀熟、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等

11月起 , 一批新法新规将陆续施行 , 其中最引人的关注的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
今天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将正式施行 。该法明确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 , 对人脸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作出规制 , 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工作机制 。
具体来看 , 针对“大数据杀熟” , 该法明确 , 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 , 应当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 , 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还能够对数据使用者的行为进行约束 。从静态来说 , 《个人信息保护法》是在保护个人信息 , 但是从动态和实际看 , 它已经不再是单单的一个保护性法律 , 而将演变成平台监管的一个工具 , 实际上将促使平台更加合规 , 对平台的无序发展进行规制 , 从而保护数字经济整体的健康发展 。
合理利用和发掘数据的价值 , 是进一步发挥数字经济优势的关键 。数字经济的优势在于从大数据中挖掘市场需求 , 从而引导产品和服务的生产规划 , 促进市场上供需平衡的形成 , 满足差异化的需求 , 动态解决供需失衡的时滞问题 , 显著提升市场效率 , 而这些目标实现的一个前提就是数据价值的发现 。可以说 , 数据才是数字经济上层建筑的地基 , 数据挖掘和利用的深度以及与其他产业的关联程度 , 决定了数字经济优势发挥的程度 。
信息保护与合理利用并不冲突 , 两者之间存在着互相促进的关系 。信息保护是合理利用的前提条件 , 合理利用是信息保护的最终目的 。只有做好信息保护 , 才能让数据所有者愿意授予其他主体对数据的使用权利 , 从而实现数据的合理利用 , 进一步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 。
【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今起实施:不得大数据杀熟、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等】
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今起实施:不得大数据杀熟、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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