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男子一条朋友圈,招来了警察!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养了4年的陆龟 , 快50斤重了!”前几天 , 家住鄞州瞻岐镇的张某 , 在微信朋友圈里 , 发出了这样的“惊叹” 。 更让他惊讶的 , 还在后面 。 8月9日 , 鄞州警方通报 ,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 张某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 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8月3日 , 瞻岐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称 , 他在朋友圈发现 , 有人在养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 从该名报警人提供的视频看 , 其所指的动物疑似陆龟 。
根据相关线索 , 民警找到了金女士的工厂 , 在角落里发现了一个“小房子” , 里头就养着一只脸盆大小的陆龟 。 经专家鉴定 , 该陆龟为苏卡达陆龟。
“苏卡达陆龟 , 是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 , 等同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民警介绍 , 若未取得相关的资质就驯养或贩卖苏卡达陆龟 , 就是违法行为 。
这只陆龟是从哪里来的?金女士称 , 这是他儿子张某养的。 原来 , 张某于2017年买了这只陆龟 , 但没多久 , 孩子出世了 , 张某觉得陆龟养在家里有些脏 , 于是就寄养在母亲开在乡下的工厂里了 。
“平时就给它吃点蔬菜、水果什么的 , 刚带过来的时候只有碗口那么大 , 现在快脸盆这么大了 。 ”金女士说 , 角落里就是儿子给陆龟搭的“家” 。 陆龟偶尔就在院里溜达一下 , “应该没什么危害吧 , 这个犯法吗?”
民警找到了张某 , 得知这个陆龟是从一家花鸟市场买的 。 根据这一线索 , 民警找到了吴某 。 在吴某的店里 , 民警并没有发现其他保护动物 。 经民警提醒 , 吴某才想起来 , “好像是卖出过一只陆龟 , 忘记了是不是卖给他(指张某) 。 ”
【宁波男子一条朋友圈,招来了警察!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那吴某的这只陆龟 , 又是从哪里来的?吴某交代 , 是从路边小贩的手里收购的 , 就卖过这一只 , 之后就没卖过了 。 “有些年轻人 , 包括小朋友喜欢买这种大型龟 。 ”吴某说 , 他也不知道陆龟是保护动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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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派出所里 , 民警给陆龟进行了“体检” 。 “体重24公斤 , 有成年人的肩宽那么宽 。 ” 办案民警颜警官介绍 , 在给这只大型陆龟用白菜叶等喂食之后 , 雅戈尔动物园派人来将它“接”走了 。
“去年也查到过一起同类型的 , 也是养殖苏卡达陆龟当宠物的 。 ”颜警官说 , 很多人只是单纯觉得新奇、好玩 , 没想过这些是外来物种 , 更加不会去想到违法的情况了 。 事后 , 民警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法律和政策方面的宣讲 。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 吴某、张某因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 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警方提醒
广大市民在购买、饲养宠物时 , 要确认是否是受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 切莫因一时兴起或者粗心大意而触犯法律 。
来源 宁波晚报
采访人员 马涛 通讯员 曹炳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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