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未果杀害前妻及其父母 手段残忍被执行死刑


2019年 , 灵璧县一男子与前妻离婚后 , 发现前妻与他人交往从而心生怨恨 , 将前妻及其父母残忍杀害 。 8月8日 , 采访人员从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 , 日前 , 凌冠军因故意杀人罪被执行死刑 。
凌冠军和被害人甘某书(女 , 殁年38岁)于2016年11月21日协议离婚 。 2018年11月 , 凌冠军发现甘某书与其他男子交往 , 心生怨恨 , 在多次主动联系甘某书未得到回应后 , 凌冠军产生杀害她及其亲属之念 , 并购买一把尖刀伺机作案 。
2019年4月1日20时许 , 凌冠军携带尖刀、砍刀各一把来到灵璧县灵城镇南关村甘某书的父母甘某志(被害人 , 殁年66岁)、徐某翠(被害人 , 女 , 殁年69岁)家 , 持刀捅刺致徐某翠和甘某志死亡 。 随后 , 凌冠军来到灵璧县灵城镇光明街南段路西侧甘某书经营的商店 , 持尖刀朝坐在店门处看手机的甘某书胸部连续捅刺数下 , 致甘某书因心脏右心房及主动脉贯通急性大出血 , 经抢救无效死亡 。 凌冠军发现甘某书的哥哥甘某虎(被害人 , 时年40岁)赶来后 , 即持尖刀追赶甘某虎至附近的桃李浴池前 , 将尖刀投向甘某虎 , 未击中 , 遂扑倒甘某虎 , 掏出砍刀欲砍杀甘某虎时 , 被追赶而至的他人夺下砍刀控制 , 并被随即赶到的巡逻民警抓获 。
【■复婚未果杀害前妻及其父母 手段残忍被执行死刑】法院认为 , 凌冠军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 凌冠军因与前妻复婚未果而预谋报复杀死三人 , 追杀一人未遂 , 犯罪手段残忍 , 情节、后果特别严重 , 罪行极其严重 , 应依法予以惩处 , 对凌冠军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凌冠军不服提出上诉 , 经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 , 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并依法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 裁定核准判处该犯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该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 , 于2021年8月4日将罪犯凌冠军验明正身 , 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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