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目前我国规范商品名录中并没有“食品级”化妆品这个提法,如果发现此类的虚假广告宣传,一定要擦亮眼睛,坚决不要购买。
如果有人误服标有“食品级”化妆品致病,商家应担有怎样的责任?王青斌告诉采访人员,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已相当明确,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依据相关规定,商家要承担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编辑:沈湫莎
责任编辑:姜澎
来源:人民黄浦官方微信、人民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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