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三点看了一眼手机,2500元就不见了?!

7月16日3时30分许 , 来宾合山市人民中路溯河矿路段 , 一辆五菱牌新能源汽车缓缓行驶在马路上 , 随后一阵“叮铃哐啷” , 就“怼”上了路中的防护栏 。 发生事故后 , 该车未做停留 , 反而直接从事故现场离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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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早晨 , 附近群众发现了满地的护栏碎片后报了警 。
来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合山大队民警查看事发路段沿线监控后 , 迅速锁定一辆号牌为“桂GD166**”的天蓝色五菱牌新能源汽车 。 随后 , 民警立即联系该车车主谭某云 , 并在其所居住的小区楼下 , 找到了肇事嫌疑车辆 , 依法进行扣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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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进一步调查 , 肇事嫌疑人谭某云未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据谭某云称 , 当晚其独自驾车回家 , 从开发区路口右转进入人民中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时 , 其扭头看了一下放在副驾的手机 , 接着车辆就往左边发生了偏移, 撞到了路中间的防护栏 。
发生碰撞后 , 谭某云认为其驾驶的车辆比较小 , 应该不会造成护栏的损坏 , 便就没有停车而是继续行驶 。
谭某云因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 ,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 , 尚不构成犯罪 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 其将面临罚款2500元的处罚 , 并将对损坏的护栏进行赔偿。
注意!
撞到人后 , 溜之大吉算肇事逃逸
撞坏护栏等公共设施
跑了 , 也算肇事逃逸!
交通隔离护栏是维护城市交通安全的重要交通设施 , 发挥着改善交通秩序、保护群众出行安全的作用 。 开车撞到公共设施必须报警备案 , 如果未处理、未报警就离开现场很容易被定性为逃逸 , 这种情况下交警会判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 且得不到保险公司理赔 。
无证驾驶是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 具有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 在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 , 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前就上道路行驶 , 由于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基本的驾驶技能 ,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
道路千万条 , 安全第一条!
各位广大驾驶人朋友驾车出行
一定要集中注意力
规范行车、安全驾驶
牢记交通法律法规
以免给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
造成巨大损失
【半夜三点看了一眼手机,2500元就不见了?!】内容来源:来宾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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