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水光针、血清、瘦脸针,江西女子在私人机构美容致伤残十级!法院:赔12万

美容|水光针、血清、瘦脸针,江西女子在私人机构美容致伤残十级!法院:赔12万
文章插图
2020年4月14日,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对来就诊的翟女士给出专家意见:“额头面部疤痕修复费用估计为10万元。”两天后,翟女士的面部伤情被鉴定为伤残十级。
这一令人痛心的伤残结果正是翟女士在一家美容工作室接受的一系列违规美容手术所导致的。
翟女士将美容工作室的老板徐女士诉诸法院,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了该案的一审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2019年4月,翟女士开始在江西景德镇市的徐女士所经营的工作室进行美容,在眼部、太阳穴、川字纹处注射干细胞,整个过程持续近一年。其间,徐女士还给翟女士进行过婴儿水光针、三文鱼水光针、血清、咬肌瘦脸针注射等美容手术。
美容|水光针、血清、瘦脸针,江西女子在私人机构美容致伤残十级!法院:赔12万】判决书显示,翟女士称注射后自己的脸部出现了严重的过敏。徐女士告知她赴市皮肤医院进行治疗,可翟女士治疗了近3个月,花费巨大,仍无好转,甚至面部开始变形、红肿、凹陷。
随后,翟女士找到徐女士要求其解决自身的面部问题。徐女士又对翟女士的面部进行多次补注射,导致翟女士的面部损害更加严重,嘴角、眼边、额头大面积留疤,且局部畸形。
2020年3月30日,翟女士向珠山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投诉徐女士涉嫌非法行医,该局于2020年10月19日书面答复翟女士,“我局已于2020年10月19日对徐女士本人未取得相关资质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0年4月14日,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对翟女士的面部损伤专家意见为:“翟女士额头面部疤痕修复费用估计为10万元右”。2020年4月16日,鉴定机构鉴定“翟女士的损伤已构成伤残十级”。
翟女士认为,这次毁容是因为徐女士的不当操作导致,不仅使她大面积留疤,还对她的生活、工作都造成了严重影响。于是她将美容工作室的老板徐女士诉至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索赔24万余元。
在诉讼过程中,徐女士申请对翟女士的伤残等级及后续治疗费进行重新鉴定。2021年1月27日,鉴定中心对翟女士的伤残等级和后续治疗费依法出具了鉴定意见并作出了分析说明,“被鉴定人翟女士因多次注射美容致面部皮肤损伤,目前双侧颜 面部不对称,面部多处瘢痕及局部畸形,影响面容”。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翟女士在美容服务中受到损害,应推定徐女士有过错。徐女士受到行政处罚并不影响其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翟女士在徐女士工作室用徐女士提供的针剂自行注射应当认定系徐女士授意或引导的,徐女士仍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判决徐女士赔偿翟女士财产损失、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2万余元。
潇湘晨报采访人员周凌如 实习生岳子瑶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