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后留下8根金条!仨兄妹争了5年后终于“熄火”

父母省吃俭用攒下8根金条 , 想着黄金保值将来可以作为生活保障 , 没想到日子慢慢好起来 , 母亲没来得及享福就因病去世了 , 傍身的金条变成了子女矛盾的导火索 , 原本和睦的家庭为此闹得不可开交 。
杭州市拱墅区司法局石桥司法所调解员吴俊赶来“灭火” , 促成这家人达成调解协议 , 重归平静生活 。
不料 , 父亲去世后 , “战火”又起 , 这家人又向吴俊“搬救兵” 。
近日 , 吴俊不负所望 , 为这起跨度长达5年之久的继承纠纷划上了句号 。

母亲去世后留下8根金条!仨兄妹争了5年后终于“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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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杭州拱墅区的吴大伯和妻子膝下育有3个子女 , 分别是大儿子吴强、二女儿吴娟和三儿子吴明 。
2017年 , 吴大伯的妻子因病去世 , 留下15万现金、8根金条和年迈的吴大伯 。 因为继承和赡养问题 , 3个子女吵得不可开交 。
“一根金条100克 , 值好几万呢 , 不能一个人都拿 。 ”“谁来养爸 , 谁就拿财产 。 ”“不行 , 儿女都一样 , 应该平分!”……事情闹得沸沸扬扬 , 子女们争了很久 , 却一直没有谈拢 。
“本来8根金条是我和老太婆存下来防老的 , 没想到孩子们争来抢去伤了感情 。 ”吴大伯伤心地说 。 走投无路之下 , 他找到石桥司法所 , 希望帮忙解开一家人的心结 。
调解员吴俊深入了解了一家人的情况 , 认为吴大伯的赡养问题是首先要解决的 , 至于遗产 , 只要确认了具体金额 , 即使暂时搁置不作分配 , 也不会影响日后子女继承的份额 。 “做儿女的 , 理应以孝顺父母为重 , 大家都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 遗产继承也不急于一时 , 现在应该考虑的是怎样好好照顾老人 , 让他颐养天年 。 ”
“我是大儿子 , 我愿意来养爸 。 ”听了调解员一席话 , 吴强主动提出赡养 , 但要求15万现金要交给他 , 用于父亲的医疗费用 。 吴娟、吴明看到大哥表态 , 也表示愿意每月拿出一定的赡养费 。
最终 , 三人签订了一份调解协议:遗产不作分配 , 父亲由吴强赡养 , 父亲的日常医疗费用超出500元的 , 从15万存款中扣除 , 所有开支明细需告知弟妹;吴娟每月支付赡养费500元 , 吴明支付800元;8根金条由吴娟来保管 , 如吴大伯要使用金条 , 需子女三人共同见证 。
这一次调解后的数年间 , 吴家再未有过争执 , 一家人都按照调解协议执行 , 相安无事 。
直到2个月前 , 吴大伯去世 , 吴强拿着当年签订的调解协议 , 再一次找到石桥司法所 , 请吴俊主持对父母的遗产进行分配 。
调解现场 , 吴强拿出了一份父亲手写的遗嘱 , 并提供了父亲写遗嘱时的录像 。 遗嘱中写明:现金全部归吴强所有 , 而8根金条归孙女(吴强的女儿)所有 。
这一分配立马引起了吴娟和吴明的不满 , 他们怀疑遗嘱是大哥伪造的 , 一家人再起争执 , 调解陷入僵局 。
此后 , 吴俊多次上门一对一沟通 , 并建议吴强去做笔迹鉴定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中有规定 ,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 , 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 你手上父亲写遗嘱的录像没有第三人在场 , 只有笔迹鉴定证实是你父亲亲笔才有效 。 ”
对于吴娟和吴明 , 吴俊也再三说明其父亲生前是大哥吴强在照顾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 ,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 , 分配遗产时 , 可以多分 , “你们这些年对父亲也孝顺 , 我会和吴强沟通 , 拿出一部分遗产分给你们 , 都是一家兄弟姐妹 , 没有什么心结解不开的 。 ”
见到吴强拿出的笔迹鉴定后 , 吴娟和吴明终于认可了遗嘱内容 。 吴强也在吴俊法理并用的劝说下 , 愿意分出一部分遗产:“这些年爸治病花钱 , 原先15万现金现在还有8万左右 , 都是一家人 , 咱也别闹了 , 听听调解员意见 , 看看怎么分 。 ”
吴俊以吴大伯的遗嘱和2017年签订的第一份调解协议为基础 , 确定了最终的遗产分配方案:吴娟和吴明每人分得现金1.9万元、金条1根以及部分金器;吴强分得现金4万元;剩余6根金条根据遗嘱由孙女(吴强的女儿)继承 。 吴家三兄妹在石桥司法所现场履行了协议内容 , 至此 , 这场跨度5年的家庭纠纷圆满化解 。
【母亲去世后留下8根金条!仨兄妹争了5年后终于“熄火”】(文中除吴俊外 , 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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