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没款|薇娅公司被行政处罚款53万元 主要违法事实为食品、化妆品等宣传功效

浙江政务服务网6月3日消息 , 谦寻(杭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 , 罚没款人民币53万元 , 上缴国库 。 决定书文号为杭高新(滨)市监罚处〔2021〕329001号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为2021年4月8日 。 主要违法事实为食品、化妆品等宣传功效 。
据天眼查APP显示 , 谦寻(杭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 ,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 薇娅丈夫董海锋为其法定代表人、疑似实际控制人 。 该公司由谦寻(杭州)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持股 , 薇娅(黄薇)本人间接持有后者股份 。
【罚没款|薇娅公司被行政处罚款53万元 主要违法事实为食品、化妆品等宣传功效】
罚没款|薇娅公司被行政处罚款53万元 主要违法事实为食品、化妆品等宣传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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