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继母虐童案一审宣判,施暴者被判无期徒刑,民事赔偿128万元

极目新闻采访人员 谢茂
山西继母虐童案一审5月31日上午9时在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 。 刚刚 , 极目新闻采访人员从受害女童朵朵(化名)父亲刘魁风处获悉 , 王某蓉被判无期徒刑 , 附带民事赔偿128万元 , 王某蓉当庭表示上诉 。

山西继母虐童案一审宣判,施暴者被判无期徒刑,民事赔偿1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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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 , 刘魁风告诉极目新闻采访人员 , 他将带处于“植物人状态”的女儿一起出席 。 “想让她(朵朵)亲眼看见伤害她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 虽然她没有意识 , 但还是想让她自己亲眼见证 。 ”刘魁风说 。
2020年5月14日 , 山西怀仁12岁女孩朵朵因头部受创昏迷 , 被送到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抢救 。 院方发现朵朵身上多处淤青、化脓 , 觉得异常便报警 。 经怀仁警方调查 , 继母王某蓉承认经常殴打朵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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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 , 刘魁风带着朵朵辗转大同、北京治疗 , 于2020年11月23日出院回家 。 “现在 , 朵朵除了吃饭、睡觉等本能动作外 , 基本没有任何意识 , 基本就是个植物人 。 ”刘魁风说 , 他一直带朵朵定期做康复治疗 。
2021年2月9日 , 朔州市检察院以王某蓉犯虐待罪、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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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继母虐童案一审宣判,施暴者被判无期徒刑,民事赔偿128万元】2021年4月15日 , 该案件在山西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 刘魁风和“植物人状态”的朵朵参加了庭审 , 王某蓉远程视频受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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