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报告现侮辱性字眼,伤害性很大

据《新京报》5月25日报道 , 近日 , 江苏南通市民房女士在查询个人征信时发现 , 其职业信息一栏中竟出现了侮辱性字眼 。 当地人民银行表示 , 央行征信系统是一个平台 , 数据都是由相关金融接入机构传送 , 谁传送谁负法律责任 。 目前 , 涉嫌上传不当信息的消费金融公司已做了在线删除处理 , 主管部门表示调查核实后将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 。
原本十分严肃的个人征信报告 , 竟然出现侮辱性字眼 , 不仅让人惊骇不已 , 更显得十分荒诞和悖谬 。
个人征信报告里记录的个人基本信息、信贷信息等内容 , 会影响到个人金融借贷行为 , 类似于一张个人“经济身份证” 。 因而 , 个人征信报告的采集、保存必须确保客观、准确、可信 , 且征信活动本身也须充分严格遵守相应的原则、程序和规定 。
这种语境下 , 涉事金融机构在编制征信报告过程中 , 滥用信息修改权 , 侮辱当事人 , 不仅明显逾越了底线、涉嫌违法 , 而且破坏了征信本身所赖以存在的诚信根本 。
如果以“征信”名义实施的活动 , 连自身的信用都无法保证 , 那么其何以取信于人?其所从事的征信活动、所出具的征信报告 , 如何令人信服?上述事件不仅侮辱玷污了当事人个人 , 同时让征信机构和行业蒙羞 。
据媒体报道 , 涉事金融机构类似缺乏信用的行为 , 并非这一桩 。 面对如此频繁“踩雷”、出现劣迹的金融机构 , 人们有理由追问 , 其种种行为是否都已得到及时、彻底查处?对其所录入上传的相关征信信息、报告 , 监管部门是否尽到了充分的审查、把关责任?
【征信报告现侮辱性字眼,伤害性很大】目前 , 金融系统个人征信平台中的相关信息 , 虽是由各地相关金融机构采集上传的 , 但最终的个人征信报告 , 实际上却是以主管部门名义出具的 。 这种背景下 , 无论是作为行业监管者 , 还是平台管理者 , 对于上述出现涉嫌侮辱他人内容甚至随意编造内容的征信报告 , 恐怕都不能仅凭一句“谁传送谁负责”就轻松撇清责任 。
毫无疑问 , 无论是对个人信用还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来说 , 个人征信都十分重要 。 正因此 , 包括个人信用信息采集、整理在内的工作流程、职务行为必须严密、慎重 , 相关从业人员更应严格恪守基本道德和法律底线 , 不能肆意妄为 , 信口雌黄 。
无论是征信之信、还是诚信之信 , 实际上都应是全方位全覆盖的 。 这其中 , 不仅包括被征信的个人之信 , 也包括从事征信活动的相关机构和人员之信 , 同样应包括相关监管部门、监管者之信 。 只有所有参与者都严格守信、守法 , 才能避免闹剧的发生 , 才能不断促进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和诚信中国目标的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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