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南宁一女子交1.2万元去整形,术后发现医生少做一个项目,至今索赔无果

数月前,南宁市民邓女士去医院做整形手术,交了两项手术的钱,医生却只做了一项,事后也没有告知。经过交涉,医院退回了未做手术项目费用。但对于邓女士的赔偿诉求,5月10日下午,院方表示,患者可向南宁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此外未作更多回应。
两项整形手术只做了一项
邓女士今年27岁,由于眼睛大小不均,便想要做双眼皮整形手术来改善。为此,她通过网络了解南宁市各整形医院后,选择了一家三甲医院。
根据医生的建议,邓女士需要做重睑术和内眦成形术两项手术,“原来是打算割双眼皮,后来医生说要达到效果,还需要加一个开内眼角的手术。”
2月26日下午4时,在交纳了1.2万元手术费后,医院为邓女士进行了整形手术。可是术后邓女士发现,自己的眼睛除了有割双眼皮的痕迹外,眼角处并无动刀的痕迹,遂问医生有没有做内眦成形术,得到的答复是“都开了,是内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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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女士与医生的聊天记录。
对此,邓女士心存怀疑,日后到其他医院咨询,得到的回复皆是“没有内开法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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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后,邓女士的眼角都没有动刀的痕迹。
医院退回未手术的费用
3月5日,邓女士到医院对手术伤口进行拆线,并再次就手术项目质问医生。这时,当事黎医生才承认,手术没有按照原来的方案进行。
“擅自改动手术方案,事后也没和我沟通,待我发现了才承认,让我很怀疑这个医生的医德。”邓女士告诉南国早报客户端采访人员,事后,她要求医生退还内眦成形手术费4000元,“起初医生还推脱,说要向上面申请,后来又让我过两天拿发票给他签字。”
3月9日上午,邓女士带着发票找到医生黎宁,黎在发票上签了“病人不做,予退款”的字样,对此,邓女士十分不满,“不是我不做,而是医生自己漏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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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医生在邓女士的发票上签字。
之后,邓女士很快拿到了退款。其间,黎医生还复印了她另外一张8000元的发票,说是要应对医院查账。
3月24日,邓女士以医生擅自修改手术方案为由,向该院的医院投诉管理办公室投诉,要求医院给予4000元的赔偿。该院投诉办称,将于5~10个工作日答复。
4月25日,迟迟未收到答复的邓女士主动打电话至投诉办询问事件进展,却被告知已答复,“我根本就没接到答复,问他们以何种方式通知我的,对方以有人找为由挂断了电话。”
医院未回应关键问题,建议申请调解
5月10日下午3时许,南国早报客户端采访人员来到该院进行采访。该院投诉办一名工作人员称,她也对此事有所耳闻,并表示医院已对此事进行答复,但邓女士不满意,建议其向南宁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该院医务部5月7日的答复文件显示:患者邓女士于2月26日行双侧重睑术+内眦成形术,术后患者重睑形态较术前明显改善,拆线时重睑形态流畅、双侧内眼角显露正常。答复表示,患者效果不满意,要求退回手术费用4000元。经讨论,科室术前已经与患者书面告知手术风险,该院无法满足邓女士提出的诉求,建议通过第三方人民调解或者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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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女士的整形手术同意书。
至于医生在整形手术中“两项内容只做一项”的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太专业了,我们无法答复”,需向该院宣传科进行了解。
在等待半个小时之后,该院宣传科相关负责人答复称,该情况不方便透露,建议患者向医调委反映,医院会根据调解结果再进行处理。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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