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赠与女儿的房产,父亲可以收回吗?

根据法律规定 ,
未成年人同样享有财产权 ,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
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
但是 ,
有时候父母却成为
侵占未成年人财产的人 ,
尤其是在父母感情出现裂痕
或者婚姻出现问题时 ,
父母之间更可能存在分歧 ,
使未成年人的权益受到损害 。
在这种情况下 ,
未成年人要了解、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
小红今年14周岁 , 两年前 , 她父亲在外面有了情人 , 经常不回家 , 这给小红的母亲带来很大伤害 。 因小红父亲一直闹着要离婚 , 小红母亲无奈同意跟他协议离婚 。 但是在协商过程中 , 小红父母就财产分割问题产生分歧 。 经过多次沟通 , 最后小红父母同意将家里一套夫妻共有房产留给小红 , 等将来小红成年以后 , 再把房产过户到她名下 。 就这样 , 小红父母和平分手了 。
但是没有想到的是 , 现在小红父亲为了给女友生意投资 , 想要将这套房产进行抵押 , 小红和母亲都不同意 。 让小红生气的是 , 小红父亲打算撤销对小红的“赠与” , 并准备到法院提起诉讼 。
那么 ,
小红的这套房产能保住吗?
该如何界定离婚协议的性质?
如何处理离婚中的房产问题?
首先 , 协议离婚是解除婚姻关系的重要方式之一 。 我国法律规定 , 解除婚姻关系主要有两种方式 , 一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 , 二是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 而小红的父母采取的第一种方式 , 就是经过协商以后办理离婚手续 。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 ,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 , 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 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从小红的描述可以知道 , 小红父母已经对子女抚养以及财产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 一方面 , 小红由母亲抚养 , 小红父亲按月支付抚养费;另一方面 , 小红父母一致同意将一套房产留给小红 , 待小红成年后再过户到小红名下 。 因为父母已经达成了一致意见 , 因此两人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了离婚登记 。
其次 , 离婚协议不同于一般合同 。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 小红父母将房产留给小红 , 是一种法律上的赠与行为 。 如果按照普通合同来说 , 赠与是可以撤销的 。 但是我国民法典同时规定 , 婚姻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 应当受婚姻法律关系的调整 。
也就是说 , 虽然小红父母将房产赠与给她 , 但因为离婚协议属于具有人身属性的合同 , 不应当受合同法律关系的调整 。 而且 , 当时的离婚协议是对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等问题的一揽子解决方案 , 是相互关联、不可分割的 。 因此 , 如果没有法定理由 , 这种房产赠与行为是不能被撤销的 。 如果小红父亲以撤销赠与为由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其主张将得不到支持 。
第三 , 撤销离婚协议需具有法定情形 。 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 , 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 ,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但是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同时规定 , 人民法院审理后 , 如果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 则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 , 只有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时 , 人民法院才会裁定撤销离婚协议 。 如果小红父亲不以撤销赠与为由提起诉讼 , 而是到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离婚协议 , 这在程序上是合法的 。 但是从小红描述的情况来看 , 小红母亲并没有欺骗小红父亲 , 家里的房产等财产一目了然;小红母亲也没有采用胁迫方式逼着小红父亲离婚 , 双方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协商 。 而且 , 从司法实践来看 , 人民法院对欺诈、胁迫的认定标准较为严格 , 如果没有明显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 人民法院一般都会尊重男女双方原有的意见 , 而不会轻易撤销离婚协议 。
小红已经年满8周岁 , 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她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父亲和母亲在离婚时已经共同决定把一套房产留给小红 , 这是让小红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 合法、有效;在父亲打算将房屋抵押出去时 , 已经具有一定认知能力的小红表示了反对 , 她具有表达意愿的权利 , 人民法院也会予以考虑 。 综上可以看出 , 小红可以保住这套房产 , 她父亲无权撤销对小红的赠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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