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鞋圈大佬”竟是在校大学生!大学生炒鞋诈骗百万,获刑10年半( 二 )


调查背景 “鞋圈大佬”竟是在校大学生
在调查中 , 小严的真实身份渐渐浮出水面 。 1999年出生的小严是某高等专科学校的大四学生 , 案发时其正在某医院实习 , 实习工资仅有1400元每月 , 根本无力承担起其高额消费 。 据小严自述 , 其13岁开始接触“鞋圈” , 16岁时成为了某知名贴吧的吧主 , 认识了很多和他一样喜欢玩鞋的人 , 渐渐进入了“鞋圈” 。
谈到这里 , 小严的父亲眼眶湿润地说:“我是个普通的工人 , 月薪也就两千六七 , 他妈妈身体一直不好 , 偶尔出去做个零工 。 我们住的房子都是政府的公租房 , 家里是没什么收入的 。 说实话 , 我对孩子关心不够 , 只是听说他之前有过自杀的倾向 , 是他妈妈带去医院看病的 , 具体情况我也没多问 。 ”
法院:从无交付能力及意愿 , 应认定为诈骗罪
庭审中 , 小严自愿认罪认罚 , 小严的辩护人提出应当定性为合同诈骗罪 , 被告人不是在交往之初就产生了非法占有的故意 , 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 , 被告人与被害人有明确的合同约定 。
【大佬|“鞋圈大佬”竟是在校大学生!大学生炒鞋诈骗百万,获刑10年半】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首先 , 合同诈骗犯罪中的合同 , 应当体现市场经济活动 , 具有市场交易的特点 , 而本案中 , 在案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小严从事球鞋买卖的相关市场经济活动 。 其次 , 在案证据可以证实 , 被告人小严并无向被害人交付球鞋的能力 , 其也并未为履行合同做任何的准备 , 并且 , 其先后诈骗被害人数十笔 , 无一笔真实交易 。 最后 , 根据被告人小严的供述 , 其诈骗被害人的部分钱款被其“报复性消费”所挥霍 , 故其并无交付球鞋的意愿 。
被告人小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 , 骗取公民私人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 , 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 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且认罪认罚 , 可以从轻处罚 , 综上判决被告人犯诈骗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一千元 。
法官说法
近年来 , 炒鞋“一夜暴富”的神话在年轻群体中不停传播 , 炒鞋乱象屡禁不止 , 甚至引得央行发布金融简报提示相关风险 。 事实上 , 不论是鞋圈“大佬”还是新手 , 炒鞋“翻车”的现象并不鲜见 , 甚至走向违法犯罪 。 在涉“炒鞋”类的刑事案件中 , 加害人与受害人都呈现低龄化倾向 , 且存在“击鼓传花”式的交易链条 。 正如本案中 , 被告人小严与被害人黄某均为在校大学生 , 被害人黄某因“期鞋”交易等原因轻信于小严 , 并将其下游客户的货款转交给小严 , 以期获得差价 。
随着投机鞋市场的泡沫越来越大 , “炒鞋”市场绝非遍地黄金 , 炒鞋中的饥饿营销、虚假交易、制假售假、诈骗等套路层出不清 。 相对而言 , 年轻人的经济实力与风险承受能力都较弱 , 对于此类“炒物”类的资本游戏更应当敬而远之 , 不能抱着短期致富的心态盲目跟风进入市场 。 对此 , 基层法官建议:第一 , 价格管理、金融等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于此类投机市场的监管;第二 , 销售平台、品牌商应当避免饥饿营销 , 合理限定销售价格 , 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第三 , 在中学、大学教育中增加基础财富管理教育 , 引导形成健康、积极的财富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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