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老板脑子一热,竟偷拍这种视频发网上炫耀!后果很严重…

当看到战机、坦克等军事装备
很多人都会不自觉地激动不已
但即便如此
有些事是绝对不能做的
台州的张某就为
他的无知付出了代价
施工期间看到军事装备很兴奋
他用手机拍下还传到网上
“我是因为好奇 , 第一次见军事装备感觉很壮观 , 脑子一热就拍了视频 , 就是想炫耀一下……”案发后 , 犯罪嫌疑人张伟(化名)意识到自己偷拍行为的无知 。
2020年11月 , 某公司的负责人张伟承接了某部队施工工作 。 在营区施工期间 , 张伟坐在自驾车上 , 看见某型军事装备 。 第一次近距离看到这样的场面 , 张伟既好奇又兴奋 , 明知在部队营区内负有禁止拍摄的保密义务 , 他仍然拿起随身携带的移动手机 , 摄录某型军事装备的清晰视频 。
当晚18时 , 张伟利用剪辑软件对视频进行配乐加工 , 并发布到某短视频网络平台 , 引来不少网民浏览观看 。 当晚21时 , 这段视频被部队执勤人员查获并责令予以删除 。
经鉴定 , 张伟所拍摄的视频包含1项秘密级军事秘密 。 这个看似普通的日常社交行为 , 其实已涉及军事秘密 , 触犯国家法律 。
近日 , 台州市路桥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依法对张伟提起公诉 。
【浙江老板脑子一热,竟偷拍这种视频发网上炫耀!后果很严重…】这个案子中 , 张伟出于好奇、炫耀将军事秘密泄露到网上 , 如果主观上出于获利或与海外组织有联系而恶意传播 , 那结果就更为严重!
检察官说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 , 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 ,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本案中 , 犯罪嫌疑人张伟由于缺乏法律意识、保密意识 , 出于好奇、炫耀心理拍摄部队军事装备并上传短视频网络平台 , 主观上并非出于获利或与海外组织有联系而恶意传播 , 但已危害国家安全 , 故应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检察官提醒 , 微博、微信朋友圈、短视频网络平台已成为现代生活社交的主阵地 , 然而 ,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 , 国家安全无小事 , 切不可随拍上传 , 让智能手机成为泄密窗口 。
国家安全
听起来很宽泛
可是离你我并不遥远
安全隐患往往就在身边
而“泄密”可能就在
不经意的瞬间
照片不能任性拍
更不可以任性晒
你照片中的一件军装、一艇军舰、一座保密单位的大楼……都有可能成为别有用心者的情报来源 。 因此 , 别什么都当照片背景 , 尤其别在军事基地、涉军港口等军事区域未经允许随意拍照 , 更别将军队、军人、军事装备、军事设施等涉密信息随意发到社交平台 。
发表言论别违法
造谣生事定被罚
造谣传谣 ,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 威胁社会安全 。 国家赋予了公民充分的言论自由 , 但并不意味着公民在发表言论时可以随心所欲 , 甚至造谣生事 。 因此 , 公民在充分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 , 也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 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 自觉维护干净清朗的舆论空间 。
内部信息别上网
网络攻击要防范
保密工作要以积极预防为主 , 要通过在日常工作中对流程、制度等要求的严格执行 , 及时发现和消除泄密隐患 , 堵塞泄密漏洞 , 从源头上防止各类泄密窃密事件发生 , 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
合法经营须有道
东西不能随便卖
卫星数据接收卡、无线摄像笔、实时视频无线监控器、GPS跟踪定位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 。 ”别为了赚钱 , 啥都敢卖 。
来源:杭州日报(整理 谢珂)综合自平安鼎、浙江检察、路桥检察、台州晚报、新华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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