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见义勇为全国统一认定制度 破除“扶不起”困境( 二 )


“要营造积极健康的制度环境 , 使做好事容易且安全、做坏事困难且成本高昂 , 每个人可以放心地释放人际善意 , 增进人们社会生活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 ”李家琛建议 , 具体可以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降低见义勇为成本并提供必要激励 , 要着眼于见义勇为者在整个环节中的各个需求 , 例如日常救助技能宣教、医疗救治绿色通道、执法司法情节重视、荣誉奖励匹配务实、致残牺牲社会保障 , 此外还离不开其他社会主体对见义勇为的“间接参与” , 如用人单位误工谅解、目击证人仗义执言等;二是增加被救助者诬陷讹诈的道德与法律代价 , 诬陷讹诈极易引起社会见危不救的“寒蝉效应” , 不能让诬陷讹诈成为无成本的投机行为 , 反倒使出手相助者陷入证明清白的繁重纠纷 。
完善风险承担机制
明确紧急救治制度
2020年9月 , “男子发病两名医学生施救无效痛哭”引发社会关注 。 从网络上流传的视频来看 , 湖南常德火车站内 , 两名年轻女生跪地对一倒地男子进行心肺复苏与人工呼吸 。 救护车到来后 , 两名女生在离开的瞬间 , 忍不住泪流满面 。 不幸的是 , 该男子经抢救无效离世 。
视频中跪地施救的两名女生系成都中医药大学眼科学院研究生 。 这段救人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后 , 不少人安慰两位救人的女孩:“你们尽力了 , 别自责 , 好样的 。 ”然而也有网友发布恶评 , 称两个女孩子没有行医资格 , 没有资格施救 。
对此 , 有评论直言 , 针对见义勇为行为的造谣者应受到相应惩罚 。
上述事件再次让“如何化解见义勇为者遭遇的各类困境”这一问题曝光 。 支振锋提出 , 要化解这样的困境 , 除了在道德上倡导见义勇为行为之外 , 也要明确风险承担机制 , 相关部门应明确相应紧急救治制度 , 进而推动救治过程更规范 。
“目前亟须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见义勇为全国统一认定制度 , 构建权威、规范的见义勇为统一荣誉体系 , 以制度保障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 切实改进新时代见义勇为评选表彰工作 , 大力加强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的权益保障工作 。 各省市是有见义勇为的统一荣誉体系的 , 但是全国还未形成统一认定制度 。 ”支振锋说 。
李家琛也表示 , 全国统一的认定制度和统一的荣誉制度 , 可以确保同样的义举得到同等的认可和保障 , 有助于营造见义勇为的国家氛围 。 在认定制度上 , 要做到标准科学公正、程序透明高效、申诉机制完善;在荣誉制度上 , 可以考虑统一全国荣誉称号与标准 , 采取增强荣誉称号纯洁性和权威性的措施 。
2012年 , 民政部联合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卫生部制定《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 。
【建立见义勇为全国统一认定制度 破除“扶不起”困境】对于这部国家层面首个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规范性文件 , 李家琛评价 , 其中有对见义勇为人员紧急救治的特殊规定 , “但该文件位阶效力有限 , 内容概括 , 地方实施情况参差不齐 。 有必要将紧急救治制度纳入见义勇为的专门保障法中 , 由职责部门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 , 重点解决收治流程和经费来源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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