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球场被撞伤,对方照顾六年再被索赔7万( 二 )


综上所述 , 曾婆婆因自甘冒险行为导致受伤 , 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害后果 , 小刘在此过程中并无过错 , 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 且大刘依据与曾婆婆达成的协议 , 已充分履行了照顾义务 。 现曾婆婆起诉请求大刘、小刘对其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
法官后语
自甘冒险制度是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新增的规定 , 意义重大 。 法谚有云:“自甘冒险者自食其果 。 ”在审判实践中 , 最为典型的是在参加体育运动或其他带有风险性的活动过程中的损害 , 如本案中曾婆婆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 应当预见横穿有人打球的篮球场的危险性 , 其随意穿越篮球场的行为 , 可视为自甘冒险行为 , 加害人在不存在故意和过失的情形下 , 可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这体现了维护公序良俗 , 倡导法治精神 ,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司法观念 。
事发后小刘家人与曾婆婆签订了协议 , 每周均对其看望并承担了大量家务劳动 , 时间长达6年之久 , 其诚信、担当的行为值得肯定 。 本案的判决 , 不仅是对具体案件明断是非、定分止争 , 同时对于倡导全社会形成互助互爱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主义法治新风尚具有重要意义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 , 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 , 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 , 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二条: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 , 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有规定 , 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 , 但是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更有利于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 , 更有利于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 , 更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除外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民法典施行前 , 受害人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受到损害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 , 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 。
来源 | 广州中院新媒体工作室
素 材 | 民事庭
【七旬老人球场被撞伤,对方照顾六年再被索赔7万】通讯员 | 黄 嵩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