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女子使用电暖气起火,她跑了,邻居却被熏死,获刑4年

家中电器起火后 , 沈阳女子朱某梅灭火失败 , 没关房门就独自逃离 , 结果造成两名逃生邻居被熏倒 , 其中一人死亡 。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 , 2021年3月 , 朱某梅因失火罪被判刑四年 。
2020年4月13日23时20分左右 , 朱某梅在沈阳浑南区家中睡前使用电暖气取暖 , 造成与电暖气相连的插排及连接线起火 。
朱某梅发现起火后 , 未立即切断电源而用水灭火 , 致使火势无法控制 , 朱某梅于是放弃救火逃离出门 。 朱某梅逃离时 , 未关闭屋门 , 导致火灾现场的浓烟在楼道内扩散 , 造成正在逃离的两名邻居被熏倒昏迷 , 其中一人死亡 。 经鉴定 , 死者系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
朱某梅案发后报警 , 被带走调查 。 沈阳市浑南区法院一审此案认为 , 朱某梅过失引起火灾 , 致一人死亡 , 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 , 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 鉴于其有自首情节 , 且认罪认罚 , 故应对其从轻处罚 。 法院一审判处朱某梅有期徒刑四年 。 赔偿死者家属及伤者损失 。
死者家属不服上诉 , 认为朱某梅应赔偿63万余元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沈阳女子使用电暖气起火,她跑了,邻居却被熏死,获刑4年】潇湘晨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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