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郑爽会被索赔到破产?想多了,影视行业的事没那么简单( 二 )



举一个例子 , 曾有媒体拍到过汪峰、葛优、宋丹丹等人在国外赌场里玩玩的照片 , 那么 , 这个算“黄、赌、毒”里的“赌”吗?应不应该封杀呢?
当然不会 , 一方面他们是在国外或某地合法经营的赌场里 , 另一方面广总也没有相关规定 。 同理 , 剧组在和郑爽签合同时肯定也不会提前想到“弃养”等条款 。
所以 , 不论剧组和郑爽签没签类似“劣迹艺人包赔条款”这样的东西 , 严格按照合同走的话 , 郑爽可能最多只需退回已经支付的片酬 , 其他违约金条款即使签了也很难被触发 。

三、郑爽的情况有特殊性
上文说了 , 广总公布的“劣迹艺人”点名的是吸毒和嫖娼 , 这是明显违法的事实 , 属于红线 , 不能越过一步 , 越过了就没救了 。
郑爽的事情显然还没有越过红线 , 而且她被公众和批评的两个问题 , 从目前来看 , “弃养”只是口头上 , 但在事实上也是不存在的 。
所以 , 有些媒体对郑爽的称呼是“问题艺人”而不是“劣迹艺人” , 这个说法相对比较客观 。 毕竟她没有越过劣迹艺人那条红线 , 自然所谓“劣迹艺人包赔条款”对她是无效的 。
至于有些媒体直接将郑爽列入“劣迹艺人”名单 , 抱歉 , 谁是不是劣迹艺人可不是媒体说了算 , 那是得有正式文件的 。 最简单一个道理 , 没有正式文件的话 , 剧组拿啥到法院索赔?
但是 , 毕竟郑爽引起了网络上的口诛笔伐 , 其有些行为还是无可辩驳 , 因此如果一些剧组和代言品牌以这个为理由向她提出索赔也是存在可能性的 。

问题在于 , 一些国际大牌可能会在合同中详细签署有关公众事件的条款 , 郑爽可能会按照合同退还代言费用并支付一些违约金 。 但对于国内大部分剧组和一般品牌来说 , 他们在顶流艺人面前的议价权有限 , 因此很难签署如此详细的条款 。
当然 , 如果剧组方面为了挽回损失还是要向郑爽索赔 , 这当然也是可以的 。 比如高云翔之前已经被判无罪释放 , 但有关剧组还是向他提出了索赔要求 。
只不过 , 这种索赔官司非常难打 , 一方面是合同中很难将条款写细 , 之前黄海波涉及到的一个索赔官司就以原告败诉结案 。 另一方面郑爽在本质上不属于吸毒嫖娼这种无可辩驳的劣迹艺人 。 所以即使有关剧组提出索赔官司 , 打官司的时间都是旷日持久并且不一定能赢的 。

综上 , 郑爽目前最可能的状况是 , 需要向部分剧组或品牌退还一部分先期支付的片酬或代言费用 , 然后再签订一份涉及到后续播出等情况的补充协议即可 。
不过 , 考虑到郑爽有两部电视剧接拍时的片酬相当高 , 其退还的片酬估计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 因此媒体说她降价两千万卖掉豪宅倒是有一定可信度 。
有意思的是 , 据说郑爽这座豪宅买的时候只花了八千万 , 如果真卖了一亿三千万 , 等于她还净赚了五千万 。
不得不说 , 有些网友喜欢传播“郑爽会被索赔到破产”这样的传闻也是有原因的 , 明星们 , 确实太有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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