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膺全国首批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 我区再添国家级“金字招牌”


荣膺全国首批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 我区再添国家级“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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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膺全国首批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 我区再添国家级“金字招牌”】全国示范步行街——解放碑步行街。 采访人员 王 欢 摄
12月29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公布首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名单,渝中区榜上有名,被授予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称号,成为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区县。
据了解,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提出国家将推进消费试点示范建设,到2022年,建设30个示范城市、100个试点城市。时隔一年后,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拉开了首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申报评选工作大幕。经过自主申报、合规性审查、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等严格审核,我区脱颖而出,荣获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称号。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将文化旅游业确定为聚力发展的六大重点产业之一,将文化和旅游消费作为驱动产业发展的重要引擎,不断探索文化和旅游消费升级发展的新途径、新机制和新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2019年,全区文化旅游产业增加值超过135亿元,占GDP比重的12%;文化市场繁荣兴盛,全年上演国内外精品剧目1200场次,观众超过32万人次,电影票房收入1.2亿元;拥有A级景区13个,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674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463.5亿元。2020年,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紧紧抓住消费端,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发展,有力提升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不断推进业态创新,以文商旅融合有效促进我区产城景高质量发展,全区文化和旅游消费逐步复苏,仅国庆中秋期间,就接待国内外游客102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68亿元。
下一步,我区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强化文化和旅游消费供给,优化文化旅游消费环境,完善文化旅游消费配套,增进消费者的体验感和幸福感,不断深化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创建成果,为渝中乃至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渝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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