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战争中的“征”和“伐”,有何讲究?哪个含义更好一些!

先秦时期,儒学成了先秦诸子中最有影响力的学说之一,韩非在《韩非子》中就提到:“世之显学,儒墨也”,并斥责其为“儒以文乱法”。
儒家有两个著名的人物,一个是孟子,他主要从“内圣”方面继承了孔子的思想,推行“仁政”,坚持“德政”理念;另一个是荀子,从“外王”方面发展了儒学,重视帝王之学。而荀子有一个很出色的学生李斯,他向荀子所学的主要就是帝王之学,因而,李斯由儒家的门徒变成了法家的代表人物。
李斯是战国末楚国上蔡人,他到了秦国之后,起先是在吕不韦门下,后来,在秦王政灭六国时,他成了秦国的廷尉,后来又当了秦国丞相。
李斯做了一件很有意义的事,那就是在秦王政要将来自外国的客卿逐出秦国时,他给秦王写了一封信,称为《谏逐客书》,力劝秦王不要逐客,使秦王依照秦孝公以来重用外国人才的传统,使秦国能顺利地完成统一六国的大业。可是,李斯还做了一件颇受非议的事,那就是极力向秦王建议抑制儒家学说,促使秦王下令“焚书坑儒”。
秦始皇、李斯为何要“焚书坑儒”呢?“焚书坑儒”的真相到底是怎样的呢?
其实,“焚书坑儒”的出现,并非只是文化思想论争的结果,其背后是与当时激烈的政治较量和权力的角逐有密切关系的。
列国中的秦国,从秦孝公开始,便重视法家,实施变法,历经数代,直到秦王政时期,虽有吕不韦编撰《吕氏春秋》,试图在秦国灭六国、统一天下之后能在思想学说上兼收百家,以道家为根本,兼用法家、儒家、兵家、纵横家等,在文化思想上实行统一。但是,嫪毐政变之后,吕不韦受牵连,并罢去相位,秦王政亲政之后,重用李斯等,放弃了吕不韦的治国思想,重视法家和帝王之学,于是,在秦始皇时期,儒学和儒生便遭到厄运。在李斯的建议下,秦始皇推行了“焚书坑儒”政策,造成了历史上思想文化的一次劫难。
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秦始皇于咸阳宫举行宫廷大宴,宴会上发生了一场师古还是师今的争论。在宴会上,仆射周青臣奉承秦始皇,吹捧自上古至后来的君王,皆不及秦始皇的威德,将秦始皇吹捧得无以复加。此时,博士淳于越却针对周青臣的奉承之词提出了恢复,分封制的主张。他表示:“臣闻之,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支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患,臣无辅弼,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等又面谀以重陛下过,非忠臣也。”秦始皇听完淳于越的发言之后,不作表态,他将淳于越的建言交给群臣讨论。而李斯一贯坚决反对分封制,所以,他明确表示反对淳于越的观点。李斯表示:“古者天下散乱,莫能相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所建立。今陛下并有天下,别白黑而定一尊;而私学乃相与非法教之制,闻令下,即各以其私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非主以为名,异趣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不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李斯是法家,他反对分封制,也反对儒学,推崇法家,为了帮助秦始皇树立君权的绝对权威,他便向秦始皇提出焚毁古书的三条建议:
其一,除《秦纪》、医药、卜筮、农家经典、诸子和其他历史古籍,一律限期交官府销毁。令下三十日后不交的,处以黥刑并罚苦役四年。其二,谈论《诗》《书》者处死,以古非今者灭族,官吏见之不举者,与其同罪。其三,有愿习法令者, 以吏为师。
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秦代以前的古典文献,大都化为灰烬,留下来的只有皇家书馆内的一些藏书。
之后,在焚书的第二年,便发生了“坑儒”事件。
据《史记·秦始皇本纪》的记载,之所以引发了“焚书坑儒”,虽是秦始皇采用了李斯的策略,但却起因于秦始皇当时听信方士们的长寿之术有关。秦始皇大权在握,威震天下,他想能长寿不老。秦始皇听信方士关于长生不老的说法,屡次打发方士到处寻找长生秘诀。想是秦朝万年,秦王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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