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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时期的裹脚习俗大都是自愿,在普通百姓中,不裹脚的人也非常多。朱元璋的老婆马皇后,就一直没有裹脚,所以被称为“马大脚”。“马大脚”的称号说明,在明朝初期的时候,不裹脚的人已经会被嘲笑,甚至会被当做另类。到了明朝灭亡的时候,裹脚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遍行为,不裹脚的人很难能够找到婆家。缠足之后,女子一次性是走不了多少路的,所以一般情况下她们也就没有了接触陌生男子的机会,与其幽会更是不太可能的事情,所以当时的社会背景从这个方面,给女子上了这道无形的“枷锁”。至于裹脚女性是否真的有美感,按照今天的观点来看,估计这种美感也“荡然无存”了,女性如果追求那种裹脚后“优雅”的步姿,穿一双高一点的高跟鞋就能达到效果了。当年的很多国家都把中国女子裹脚看做落后,这是一种对女性的束缚行为,所以裹脚“传统”在这种压力条件下也慢慢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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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裹脚不是什么好东西,那是“陋习”,是古人畸形审美的一种表现。当然,这样的评价,未免有些过于主观。因为审美这种东西,因人而异,更因时代而异。我们不能因为你觉得不美,就去说他畸形。但有一点,其对于身体的伤害巨大,这是肯定存在的。裹脚会造成脚部发育畸形,影响人的正常行走。在裹脚的过程中,女子要承受巨大的痛苦,在近十年的时间中都要带着裹脚布行走。有的女子脚部比较肥大,还要在裹脚布中垫入陶片,将脚底磨烂,来改变脚部的形状。裹脚的女子在成年后,走路的姿势摇摇晃晃,不能快速的奔跑,也不能长时间的站立。从身体健康的角度来看,裹脚是百害而无一利。如果美需要以牺牲健康为代价的话,我并不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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