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书法的审美是随着认知程度的不断提升而逐渐升华起来的。北宋书法家米芾在初学书法时也是七八岁,首先接触的也像是现在的人一样,都是以唐楷为师法对象,但随着对书法认识的提高,又介入到魏晋书法,这时,他便认为魏晋书法才是皈依。但后来,他在研究书意之时,又把篆隶书法定义为“内在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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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芾这样说到:“书至隶兴,大篆古法坏矣。篆籀各随字形大小,故知百物之状,活动圆备,各各自足。隶乃始有展促之势,而三代法亡矣。”这个意思是说,篆隶书法在字形上看起来是有自然之感,但隶书以后,这些内在美也便有所失去。这一说法我们可以联想到唐代的楷书就会可见一斑了。东汉隶书及唐代楷书“状如算子”,过于整齐,从外表上来看,看似整齐,但对于字的内在美却得到去除,失去了书法本身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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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书画家黄宾虹也针对篆隶书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就字来说,大篆外表不齐,而骨子里有精神,齐在骨子里。自秦始皇后,一变而小篆,外表齐了,却失掉了骨子里的精神。西汉无波隶,外表亦是不齐,却有一种内在的美;经王莽之后,东汉时改成了有波隶,又只讲外表的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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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米芾到黄宾虹,对篆隶书法的看法可以说是站在历史的角度和书法审美的本身来看待的。这里有两种美:一种是外表美,另一种就是内在美。这两种美都是针对字形而言的。对于外表美来说,字形是受到形状的限制,如正方形(楷书)或长方形(小篆),看起来似乎具有统一的整齐之美(齐);对于内在美,是不受字形形状的限制,可大可小,是因字的笔画多少而改变的,但它们的美在于骨子里所反映出来的某种精神,哪怕是歪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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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芾等人为什么要说篆隶书法骨子里有一种美?并且认为这种内在之美要优于隶兴之后的书法?这个问题可能是很多学习书法的人所要揭开的答案。文字是一种传达、交流信息的工具,这是最为根本的,但是,随着人们对文字书写程度的不断提高,这种传达、交流工具则在书法家眼里逐渐弱化,因为书法家不是制作传达、交流工具的人,而是书写文字进而转化为艺术的人,他们通过书写来表达文字本身的某种“意味”,这是文字在书法家眼里和手里所要实现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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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隶以前的汉字,尤其是西汉以前除小篆以外的文字,它们在“意味”上更加浓厚,有天然和浑然一体的“趣味”,这种趣味就是它骨子里所反映出来的,具有一种自然之美,是先贤们所创造的。它们“大小各各自足”,舒展、朴素、古雅、质厚等等,是后来任何一种书体所不能比拟的,它所散发出来的美就是骨子里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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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东汉以后人们对文字进行了改进,变“自然”为“人为”,规定了字的形状,把“字”囚禁在了牢笼之中,大小一致,形状一致,骨子里的精神同时也被禁锢起来,尤其是东汉隶书和后来的楷书,更是“状如算子”,外表一律整齐,姿态一律统一,就好像一个个兵马俑一样,缺少了灵魂和思想,只有一个外表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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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书法中的审美观念是历代书家所一直讨论的,但是,由于人们对书法审美的认知存在差异化,对于“外表美”和“内在美”的认识也就有所不同。而仅仅从文字书写的角度来判断,其“内在美”还是值得探讨和学习的,米芾和黄宾虹等人的书法思想为我们揭开了这一神秘面纱。本文由《》平台原创,欢迎关注、讨论和转发。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快来关注、娱你倾城、陈洪标写字说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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