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古代女子若结婚太迟, 国家的“罚款”很严重, 甚至有可能倾家荡产!

《公羊传·昭公七年》“七年,春,王正月。暨齐平” 汉何休注:“时鲁方结婚於吴,外慕强楚,故不汲汲於齐。”《资治通鉴·晋安帝隆安三年》:“殷仲堪恐桓玄跋扈,乃与杨佺期结昏为援。”清·袁枚《新齐谐·江轶林》:“其叔欲以其女结婚豪族,翁颇不愿,故来避地。”从古至今,男女到了合适的年龄就该谈婚论嫁,这是惯例。现代男女不论从我国的法律法规中,还是人们意识里“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思维里,这都是无可厚非的。适龄结婚,不但响应了国家的号召,为我国人口资源平衡做出贡献,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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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的婚姻法十分科学,因为,人类在成年后生理、心理发育已相对完善,此时,结婚才是对健康最有利的。今天我们不妨来聊聊,为何古代女子在身心发育不全的情况下,十三四岁便出阁嫁人呢?甚至,有些古代女子未满十岁便已为人妇,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自然界中的动物都遵循着一个铁定的生存规律,那就是:“生老病死。”作为“高等动物”的人类,与其他动物最本质的区别就是,人类的神经要远比其他动物生得发达,对神经的控制能力也不是其他动物所能比拟的。人类的感情、欲望,以及人类能够随心所欲的活动身体,这些都是神经反射所致的。动物为了繁衍后代,均存在一段“发情期”,也就是说,到了这个时间段动物们都会有交配的原始欲望。实际上,人类也有这种“发情期”,不过,人与其他动物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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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能够通过意志力去控制这种行为,而不像其他动物一样随意交配。”可以说,人类的欲望表现是十分复杂的,而动物的欲望表现是原始且不分层次、方式的。古代女性在十三四岁时发育并不完善,所以,此时“违背自然”的结婚,会对女性身体和心灵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封建社会时期,民众思想愚昧,受到旧思想的钳制,所以,根本不会理解“科学婚姻”。古代历来有女性必须在十三四岁嫁人的规定,最晚也不能超过十九岁,倘若,超过了这个年纪还未出嫁的女子,其家人就会被官方“罚款”。这个“罚款”很是严重,甚至,有可能让一个国家倾家荡产。并且,在汉朝时期,这笔“晚婚罚款”还会随着女子不出阁的时间而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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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就曾有规定:“女子超过15岁不嫁人,则罚120钱。”到汉惠帝,则进一步把税钱提高到600钱。当然,古代统治者并不会光明正大的称之为“罚款”,而是以“赋税”的名义要求家中有未出阁女子的家庭交钱。那么,这又是为什么呢?实际上,我国古代人口稀少,战乱、瘟疫、饥荒等因素时刻威胁着民生,国家必须想尽办法增加人口,人口越多代表劳动力越多,在以农耕为主的古代提升劳动力将会直接提升国家经济。此外,由于古代战乱频发,所以,国家也需要大量的预备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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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战争到来越来越多的男丁投身行伍战死沙场,国家对于人口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自此,也就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可以说,古代女人是悲惨的,为了增加人口,古代统治者出台了各种政策强制要求老百香“早婚早育”。除了女性外,封建社会对于男子的婚配年龄也有着不科学的限制,大部分朝代都将男子婚配的年龄定在十五岁,这一时期的男性正值青春期,发育尚未完全,此时婚配同样与健康无益。若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古代统治者只考虑到如何快速的增加人口、发展经济、军事,却想不到“早婚早育”难以“优生优育”。《后汉书·班昭传》中就记载:班昭“年十有四,执箕帚于曹氏”。宋代曾有“凡男年十五,女年十三,并听婚嫁”的规定。这些规定也使得,扩充的劳动力与士兵缺乏持久性,反而,最终适得其反,这也是古代人平均寿命较短的原因之一。可以说,限制古人寿命的除了疾病、灾荒、战争外,这种因早婚早育所带来的不良体质正是使古代人短寿的最大隐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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